简介:<正>唐初,居住在洱海周围及祥云、凤仪、永仁、姚安、大姚、永胜一带的“西洱河蛮”,有一套与当地社会道德、风尚、礼仪息息相关的原始习惯规范。原始习惯规范以社会为文化背景表现为具有“社会意志”的风俗习惯,以国家存在为前提,又表现为具有“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唐初,“西洱河蛮“还处於“各据山川,无大君长,不相役属”的部族社会,没有统一的政权,更没有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制性的机构来认可习惯规范。故“西洱河蛮”的原始习惯规范还不可能真正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还处於一种从道德规范向法律规范过渡过程中,靠“礼”和纯朴的民约乡规来体现的阶段,此阶段最为明显的表征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