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谢赫的“六法”论在历代影响很大,有“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之誉。但对“六法”的含义,后人却有多种多样的解释。当然,为适应绘画实践发展的需要,对它作出新的解释是必然的;但我们为了研究谢赫的绘画理论,则须力求忠实于作者的原意,尽可能避免曲解。本文仅就“骨法”及其相关的问题谈点浅见。一、关于“六法”的断句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全齐文卷二十五》论谢赫的“六法”中说:“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按当作如此句读标点。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漫引谢赫:“一日气韵生动,二日骨法用笔,三日应物象形,四日随类赋彩,五日经营位置,六日传模移写”;遂复流传不改。……脱如彦
简介:近古五百年的中國書法吏有三個重要的轉折點,而影響至今的第二個轉折點即發生在十七世紀中期的清代乾隆、嘉慶時代,雖然此一時期的書壇主流仍是以張照、劉墉等為代表的帖學書風,但在文字學、金石學研究的帶動下,這一時期的藝術斷代史特徵突出地表現為碑學書風的興起,并在道光時代(1821一1850)及其以後成為書法作品風格的主流形態。在乾隆、嘉慶將近一百年時間內,由于大尺幅褂軸書法作品的取法需要,和以阮元、包世臣等為首的文字學、金石學封篆、隸、北魏碑刻書法的學術關注,形成了以金農、鄭燮、伊秉綬等為前導的前碑派書法潮流,最終促成以鄧石如、趙之謙為書壇主將的碑派書法時代,並影響至今。
简介:本文從儒學視角討論書法與道德的關係。儒家思想提出如下主張,即首先強調藝術家(書法家)必須要經歷一定階段的技術訓練,同時更看重藝術個性養成的過程;藝術創作過程必定也是一種道德行爲,因爲創作中勢必要展現主體觀念意志乃至社會倫理關係,而不僅僅是作者純個體的自適行爲;儒家思想也關注美學與倫理關係問題,否定藝術創作中的單純自足性,強調藝術應該服務于國家社會、契合于倫理與道統。本文從書法藝術的'倫理背景'出發,討論其倫理性的表現——'適當性',即儒學思想中'禮''義'觀念在書法中的反映,以及此背景下'平衡''中庸''中和'諸觀念對書法藝術的影響;再討論'肉、筋、骨、血、脈、氣'等概念及技術行爲與道德行爲、倫理支配之間的關係;最後就'道德評判'對書法藝術的意義進行闡述。總之,書法藝術不能簡單地看作是'純粹形式'的構成,而更是書家個性的集中表現,應被看作是在廣闊社會背景下的主體行爲的發揮與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