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凡是有实践经验的档案工作者,要编写机关大事记,都必须注重平时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否则对本机关、本部门的一些大事、要事知之甚少,只是在领导需要材料或编写大事记时,才临时抱佛脚,这样的档案人员是不称职的。那么,怎样积累大事记资料呢?(一)耳闻法──打听会议,倾听各方意见。只要有重要会议召开,哪里发生问题,就应主动去收集资料。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就有了写大事记的依据。(二)目睹法──看黑板,看报纸,看机关每周工作日程安排,甚至电话记录等,定出大事、要事目标,跟踪追寻资料。(三)咨询法──档案人员有很多大事、要事是不能参加的,只有在闻知事情发生后,持谦虚的态度询问有关部门和当事人,以
简介:笔者就如何有效地组织管理好机关档案工作谈点个人看法,以求教于档案界同仁。1.明职责机关档案工,其职责与任务确立,必须按照依法依规原则来明确。1.1法定职责与任务的—般性规定。法定职责与任务的—般性规定,是指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机关档案工作的原则性规定。这些—般性规定,是对机关档案工作职责与任务的最基本要求,是各机关档案工作必须执行的—般性要求。1.2法定职责与任务的特瓣性航是指专业法律法规和专业规章中对系统内、专业内机关档案工作的—些原则性规定。是对系统内、专业内机关档案工作职责与任务的特殊陛要求,也是系统内、专业内各机关档案工作必须执行的特殊性要求。
简介:从1990年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都陆续地开展了档案工作达标升级活动,不仅促进了档案建设的发展,而且促进了检察工作及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从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看,还存在着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往往被忽视的问题──检察诉讼档案排列缺乏科学性标准。目前,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的排列纷繁复杂,形式较多,较为常用的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姓氏式。即把保管期限相同案犯姓氏一样(共同犯罪案件以主犯姓氏为准)的诉讼档案分别排放一起,并依姓氏笔划多少依次排列,而不去或很少去考虑其案件的性质和形成档案的年度。这种存放排列形式的特点是能够通过案犯姓氏迅速找到所要查找的案件,但不能历史地反映本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