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问题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进入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当前,我国在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中着意选择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具有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采购具有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对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环保技术进步,节约能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本刊记者约访了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主任唐丁丁,唐主任向记者介绍了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以来,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推广和发展情况。
简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就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提出如下意见。
简介:2015年12月16日财农[2015]226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35号)、《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3]14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