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多次参加对基层单位税收执法检查,发现不少基层单位对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理解不够准确,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不够妥当,主要表现有:一是不能区分两者的不同,应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而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二是不了解这两种措施的前置条件,在前置条件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实施了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三是实施过程中发生"串门"现象,不伦不类,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扣押、查封当事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后,当事人缴纳应纳税款及滞纳金,税务机关即解除扣押、查封,又如责令逾期未纳税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等等;四是与混用;五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扣押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未能及时转入强制执行措施,造成无限期扣押,甚至违法处置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未能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六是扣押、查封的财产价值与应纳税额不相当,等等.
简介: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四十多年历史的国有商业企业。近五年来,这家公司抓住机遇,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以资产的最大增值为目的,实施资产的整体运作,强化高效资产,转换低效资产,制止流失资产,发展壮大了国有企业,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由专营糖烟酒批发发展成为综合性的商业企业集团。1996年实现销售总额46亿元,利润总额2.2亿元,总资产达27.6亿元。1994年9月,烟糖公司被上海市国资办批准为上海商业系统首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单位,成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1995年5月又被正式批准为上海市第一批14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现代企业制度“两个试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