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人才竞争形势日益激烈,并呈现国内竞争国际化的趋势。许多国外的“猎头”公司也开始把目光对准国内的人才。为了进步提高我国人才市场的开放水平,加快人才市场发展,完善人才市场法规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出台了《中外合资人才中介饥构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专家分析,《暂行规定》的出台,正是我国建立人才安全制度的一种体现。
简介:农电用工问题种种劳动法规带来的用工主体问题。为规避用工风险,有相当一部分农电企业采用劳务输入方式使用农电工,但随着《劳动合同法》草案的颁布,意味着此类用工行为将不再是有效的“防火墙”。该草案首先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了严格的准入制度:“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并就具体用工行为指出:“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这无疑是给农电企业上了一道令人头疼的“紧箍咒”,宣告了劳务派遣制用工的实质性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