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新农村意义重大。基于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来法院相关判决的梳理与研究,笔者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流转规范性不足、合同履行率不高、发包方地位强势、权力缺乏监督等。这既有长期以来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虚位的,也有行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旁落的执行性原因。因此,改革、完善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刻不容缓。在宏观上,必须借鉴国资委与国企管理层的运作机制,在现有法律基本构架内,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村委会与村经济合作社分设,各司其职,改进治理结构,强化监督;在微观上,必须规范“乡里中间层”权力、完善承包土地流转制度、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通过制度建设,最终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之目的。
简介:2014年BG案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裁决,这一裁决预示着第一次有内国国家法院审查了ICSID裁决的合法性问题。这就造成了另外一个问题,基于纽约公约的承认与撤销外国仲裁裁决和ICSID公约拒绝其他非ICSID公约提供的救济方式之间的冲突。ICSID本身在一贯以来的裁决和废除申请机制中,扮演了并不友好的角色,使得其自身独立性和公平性让人质疑。因此,美国的审查虽然不是世界上审查国际仲裁的先例,但仍旧给予ICSID这种本身提供救济方式的纠纷解决机制作出裁决的权威性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为此,中国投资者有必要警惕此种国内审查给既定的国际投资仲裁纠纷带来的不确定性。
简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自1998年订立至今,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权力问题,国际社会和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甚至成为许多国家拒绝加入《罗马规约》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值得肯定的是,在国际刑事法院体制内赋予检察官自行调查权是国际刑事司法领域重要的体制创新,因为该制度能够切实有效地惩处全人类普遍关注的国际罪行。为了保障这一制度的良好运行,《罗马规约》对检察官个人素质、品性作出高要求,且调查权的启动也受到预审分庭、联合国安理会的诸般制约。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行使须遵循管辖权补充性原则,须有效协调国际刑事法院与安理会的关系,更须保证调查权行使的透明度。这对世界各国进一步厘清刑事案件侦查权中检警权力关系的权力边界颇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