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弗里茨·里特纳和迈因哈德·德雷埃尔在合著著作《欧洲与德国经济法》一书中,基于"独立经济法"的理解,构建了成熟的经济法体系化理论。这一理论包括三个层面,即经济法是否需要体系化,如何体系化,体系化的结构是什么。依据中国的"语境"对其体系化理论进行研讨,并重点对比其理论与中国经济法学理论的不同之处,可以在上述三个层面开放出重要的理论洞见,对于认识当下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困境以及未来的发展进路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简介:<正>一、让你的律师找我的律师几年前,刊登在《纽约人》的一幅漫画的内容是一位两腿交叉坐在沙发上的年轻女士正在答复一位跪在她面前、似乎刚刚提出求婚请求的追求者。她的答复是:“很动人。让你的律师找我的律师”。它形象地传达出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即世界已被法律化了——我们的现实世界已经受到派生出的、不能创造利润的法律体制的贯穿、浸染、控制和某种遏制。这种不快及其产生的反弹作用,通过《纽约人》漫画的夸张讽刺手法、通过对法律爆炸、过度诉讼以及责任危机的关切和通过对鲜为人知的“世界的官僚化”、“社会领域的法律化”和“现实世界的殖民化”的焦虑等多种渠道表现出来。
简介:信息的财产化为信息成为财产权利客体提供了现实基础。从价值形态到财产形态,信息的产品化、资产化、权益化是财产化进程的关键步骤。信息产品进入市场,使信息成为一种财富载体和财产形态。信息资产化,进一步强化了其作为“取得财产的资格和手段”的当代财产的特征。信息权益化,就是信息利益权利化的过程,是主张信息权利的过程,是信息权利和利益获得现实确认和法律确认的过程。在信息产品交易的价值运动中,信息财产的独立存在地位进一步增强,生产、交易、使用中的利益也不断地寻求法律权利作为载体,以完成信息财产化进程。信息产品交易过程中伴生的利益纷争,也成为信息财产权利法律化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