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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22年北京市民自治运动兴起,但不久便归于沉寂。这个过程表明:在绝大多数市民民主意识尚未觉醒,自治只能由政府推动的情况下,少数人争取市民自治的努力无异于与虎谋皮,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

  • 标签: 北京 市民 自治
  • 简介:公司自治的法律边界是规范公司治理行为的重要内容。公司自治的法律边界可以从其实体法、公司章程和法律救济等三个方面进行划定。实体法介入的主要改革思路是减少实体性规定,增加程序性强制规范的适用范围。公司章程约束的主要完善对策除了要增加章程的类型,提高章程的灵活性外,更重要的是要合理分配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固化股东权利。法律救济的完善则应着眼于商事审判理念的确立、经营判断规则的引入和专任商事陪审员制度的建立等几个方面。

  • 标签: 公司自治 行为边界 实体法 公司章程 法律救济
  • 简介:意思自治原则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制度上的自由经济体制和理论上的经济自由学说,是私法上意思自治原则得以兴起的肥沃土壤.个别利益并不总是代表总体利益,经常自由并不能保证生产和交换的协调发展.意思自治这一私法原则的衰落,原因在于支持这一原则的自由经济学原理存在一定的缺陷.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现阶段,便有了特殊的使命,即服务于我国市场经济创建的主题--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和配置资源,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法律上的理论根据.

  • 标签: 意思自治原则 经济分析 契约关系 经济政策 市场经济 中国
  • 简介: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的制度难题是如何解决“协商”与“决策”二元分离问题.罗尔斯主张协商民主只适用于“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等政治问题;而菲什金则将民主协商排除在代议制之外,推崇公民微型协商小组.哈贝马斯针对上述“单轨”协商民主及其二元分离问题,提出了正式公共领域与非正式公共领域的“双轨”理论,并通过公民与政府间的“交往之流”促使二者的融合;博曼的二元民主强调执法与公民的协商以勾连立法、执法与公民之间的协商;科恩则主张通过政党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促成二者的合一.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意味着在公共协商过程中只存在着一个主导着整个协商过程及其结果的单一理性;而多元理性论者古特曼等则认为:单一理性论者忽视了社会现实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等,因此主张“互惠原则”和“共融政治”.价值预设性协商民主强调价值、规范和程序的先定性,不免有强奸民意之嫌;价值待定性协商民主则力主:宪法只是一个对未来行动的一般承诺,具有持续性、对话性和再磋商性等.当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建立健全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协商民主为核心、以程序法治为主导、以宪法统治为保障的民主政治体制,当为可取.

  • 标签: 协商民主 理论类型 基本功能
  • 简介:我国的一系列政治报告,都非常重视民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民主建设与环境治理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民主对环境治理的作用取决于许多因素。民主通过选举、审议和参与,表达了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环境行为的意见,从而影响到环境治理的效果。要研究民主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作用,需要重视公众的环境意识、民主制度真实效果和民主制度的运行机制对环境的作用,同时,也需要重视司法制度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 标签: 民主 环境治理 积极作用 消极作用 因素 机制
  • 简介:民主的肯认及对多数民主的警惕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政治共识。一定程度上说,孙斯坦的审议民主是对这种共识所做的进一步的探寻与尝试。孙斯坦主张对民主应进行宪法解释,他的有关审议民主的宪法构造以及宪法实践的观点,对于改进我国现有的民主制度以及完善我国宪法的民主设计颇有启示意义。

  • 标签: 审议民主 宪法诠释 宪法构造 宪法实践
  • 简介:早在1919年,李大钊先生就指出,“现代生活的种种方面,都带着Democracv的颜色,都沿着Democracy的轨辙。……Democracy就是现代唯一的权威,现在的时代就是Democracy的时代。”事实上,经济的民主化也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民主经济。将经济法与经济民主联系起来进行研究,更能透视经济法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经济法是政府与市场互动之法的本质。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民主 法的本质 政府与市场 民主化 权威
  • 简介:高校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推进高校法治的过程中,高校自治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教育法对高校办学自主权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并没有提出高校自治或高校自治概念。明确高校自治与法治的关系,可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立法的完善。

  • 标签: 高校自治 高校法治 自治权
  • 简介:从政治哲学视角来看,私人自治具有个人性与消极性,即为一种个人自由与消极自由,而非集体自由与积极自由。私人自治的原则化实系国家向私人让渡部分立法权,使私人分享立法权,成为立法者,得藉其自主的立法行为创设规律私人关系的规范;国家虽然也要控制私人立法质量,但法定的控制规范较为形式与空洞,私人的立法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具有至尊地位。这同时也说明是私人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是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源。为保障私人自治计,私法中公权力的运作应保持谦抑性,这一品性对民事立法者与司法者提出了多诉诸合意机制而少运用强制工具、慎重设立强制性规范、不以分配正义为念、审慎适用不确定概念或概括条款、对强制性规范奉行严格解释规则、将私法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权限规范与行为规范、重视司法形式主义的价值等要求。

  • 标签: 私人自治 政治哲学 消极性 私人立法 谦抑性
  • 简介:本文论述了基督教的上帝主权观念是如何演化为人民主权观念的,而后者是近代宪法中最根本的原则。上帝主权观念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早期基督教的圣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在宗教改革中有力地阐述了这个观念,使之成为基督新教救恩学说最有力的武器。清教徒把上帝主权观念带到北美开始新的社会实践。清教徒的虔诚和北美的社会实验为北美人接受人民主权的观念准备了条件。理论上的人民主权观念最早由欧洲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提出,但北美人在上帝主权观念的基础上封之加以吸收。美国独立战争使北美的思想家如潘恩、杰斐逊和麦迪逊等人有机会把人民主权观念神圣化,使之成为美国宪法的基石。

  • 标签: 上帝主权 人民主权 美国宪法
  • 简介:历史对学者的热肠经常是无动于衷,生活又变幻莫测。见惯了把异域的主义强扮成百姓自己的需求,见惯了自诩为精英的知识人对百姓的徒劳甚且贻害的启蒙和教育,又深知老百姓虽粗卑无文但并不糊涂,深知黄河冲击的黄土并不会因为欧风美雨而飞扬湿润。因此,我不得不对我以之为生的学科怀持更谦卑的心态。吾国吾民真实的政法需求是什么?

  • 标签: 自由主义民主 老百姓 知识人
  • 简介: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全国县乡两级人大进行换届选举,9亿选民直选“当家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一次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这次选举是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同步换届选举。

  • 标签: 民主实践 换届选举 社会主义民主 宪法修正案
  • 简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催生了电子民主的发展。电子民主属于直接民主、纵向民主、大众民主、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电子民主可以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促进精英法治与大众法治的沟通,使政治生活更加民主。但电子民主也具有虚拟性、欺骗性、非理性、缺乏客观性等不足,容易陷人无政府状态。电子民主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价值。但就司法而言,司法虽然应当倾听公众的声音、尊重电子民主,但同时应当注意与网络民意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避免“民意”绑架了司法、沦落为大众非理性的帮凶。

  • 标签: 电子民主 理性 法治 司法
  • 简介:邓小平的民主宪政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在深刻总结我国建国以来民主考政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宪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方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邓小平的民主宪政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邓小平 民主宪政思想 宪政建设
  • 简介:希腊是西方法治文明的发祥地,“民主”与“法治”的概念均诞生于古希腊。文章首先论述了希腊民主政治的起源与发展,继而探讨了希腊民主政治的特点及影响,最后分析了古希腊的法治思想以及古希腊的人治与法治的论争。

  • 标签: 古希腊 民主政治 法治
  • 简介:村民自治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完善村民自治具有现实意义.针对村民自治中出现的民主选举、四项内容发展、两对关系以及保障机制等问题,我们的解决措施是:明确村民自治中的具体细节,修正有关条款并完善保障机制.总的看来,完善村民自治,不仅有利于农村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政治文明.

  • 标签: 村民自治制度 中国 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依法治国方略 民主政治
  • 简介:社会中介组织等相似概念,不能代替社会自治组织概念使用。社会自治组织有其独立的内涵和外延,其本质是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自治自律,它具有自治性、自律性、组织性、社会性、公益性、事业性、社会申介性、非营利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基本性质。确定该类组织的范围,除考虑其基本性质外,还应考虑其有无依附关系、成员普遍性、组织开放性、规模状况、公共事业属性等原则。该类组织的常见类型主要有职业自治组织、行业自治组织、学术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综合自治组织。针对有关法律问题,学术界及国家有关部门应积极进行研究和采取措施。

  • 标签: 社会自治组织 相似概念 概念界定 性质 范围
  • 简介:从给付的角度看,无因管理是管理人给付给本人利益的行为.基于对利益相关人的尊重,给予他人利益时,仍需获得利益相关人的同意或接受.无因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时含有希望他人认可的潜在含义.构成适法无因管理时,管理人首先基于本人的意思考量,有足够理由相信事后会得到本人承认,据此实施管理事务.管理行为的结果是,如果本人追认该行为,则按照合同处理;如果本人不追认,则构成无因管理,出现和“追认”一样的法律效果.无因管理不是事实行为,而是“法定的”满足管理人的意思而设定的制度.

  • 标签: 本人 追认 无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