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方便法院原则是英美普通法拒绝管辖权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现在不宜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即使未来采用该原则,也只能作为例外原则而存在.
简介:从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运作环境与功能来看,我国现阶段不宜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因为不方便法譬辱则主要是普通法系国家管辖权制度中拒绝管辖权的一项重要原则,其赋予法官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具有极大的灵活性,该原则的作用在中国不明显,且本身具有较多难以克服的不足。
简介:国际民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论刘卫翔郑自文所谓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forumnonconvenience)原则,是指一国法院根据其国内法或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国际民事案件有管辖权,但从当事人与诉因的关系以及当事人、证人、律师或法院的...
简介:<正>目前公安、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证人不愿意提供证言这种情况,究其原因,终是涉及到法律上证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因此,有必要就证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展开讨论:1.关于证人的义务《刑诉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所谓义务,是法律规定人们应履行且不能放弃的某种责任。《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只规定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予以刑事处罚。但是如果证人不是故意作虚假证明,而只是不愿作证呢?作为
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运用
我国不宜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以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运作环境与功能为视角
国际民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论
法律应更明确和具体地规定证人的权力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