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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加拿大强制执行制度的基本构架和内容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除了联邦法律以外,各省都有自己的法律。就强制执行立法而言,各省除民事诉讼规则有专门的规定外,还单独制定了强制执行法令和系列的执行关系法,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执行立法体系。例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颁发了《法

  • 标签: 强制执行制度 加拿大 债务人财产 财产发现程序 执行程序 债务人财产申报制度
  • 简介:我国刑法第76条中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指由于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所以就不必再次执行刑罚。因此,缓刑制度本质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的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这不但是文理解释的结果,也是体系解释的结果。坚持缓刑执行说有利于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与其他的刑罚制度,如累犯制度、自首制度、减刑制度、假释制度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制度的协调。

  • 标签: 不再执行 缓刑 刑罚制度
  • 简介:<正>当前,发生在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我以为,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在于我们将廉政问题仅视作思想工作作风问题,而没有看到这是法律与制度问题。最近,《法学》提出廉政建设法律思考的讨论,切中要害,确实很及时。笔者也想借此一栏,就以法肃贪倡廉中的几个问题谈些看法。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思考 法律手段 切中要害 法制观念 刑事责任
  • 简介: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邱永栋认为:委托执行工作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渐渐成为各地法院难以攻克的执行难题之一。一、委托、受托法院对办理委托执行案件的积极性均不高。有的法院把好执行的案件自己去外地执行,不好执行的才予委托。二、案件委托的渠道不统一,对委托案

  • 标签: 委托执行制度 跟踪监督体系 监督机构 执行救济制度 举证责任 执行救济制度
  • 简介:市场经济体制与司法体制的不完善,加上人们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偏见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克服“执行难”,需要各级党委、人大加强领导和监督,社会多方面共同参与,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和改善执行环境。如此,才能使执行工作走出“执行难”的困区。

  • 标签: 执行难 执行工作 人大 司法体制 行政 党委
  • 简介:现行的刑事立法忽略了财产刑的委托执行与民事委托执行的不同点,因此未能建立独立的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面对财产刑委托执行所面临的制度困境和实践困境,需要我们参照民事法律规范中关于民事委托执行的具体规定,建立满足司法实践需要的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配套制度建设。

  • 标签: 财产刑 委托执行 民事委托执行
  • 简介: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十九条对执行程序中允许抵销的情形进行了严格限制,违背了实体法上抵销制度的基本原理,有违当事人权利保障之平等性。在执行程序中,抵销权的行使不以主动债权须经过裁判确定为前提,亦不以相对方的认可或同意为条件。但执行程序中的抵销不能直接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和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请求权,合理的救济程序是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且前诉判决之既判力对执行程序中抵销权之行使不具有遮断效。在现行制度下,被执行人只能通过另诉方式主张抵销债权,但在程序机制的处理上,有必要使该诉讼与实体法上的抵销制度以及中止执行制度结合起来,以便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强制执行 抵销 债务人异议之诉
  • 简介:民事执行和解的几个问题叶向东1.执行和解的概念执行和解的传统概念,是指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未经任何组织或个人做工作,当事人双方主动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结束方式。①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当事人能够互相谅解,自行和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也有不少当...

  • 标签: 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 和解协议 当事人 债务人 原生效法律文书
  • 简介:执行标的有限性是指作为执行标的的范围是有限的,例如豁免财产当然不能成为执行标的。执行标的有限性表现为:某些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有限责任范围内的财产得作为执行标的;人身可以有条件地成为执行标的;某些行为不能成为执行标的,不作为是执行标的之一种。违反执行标的有限性的救济包括撤销执行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

  • 标签: 执行标的 执行标的有限性 有限责任 救济
  • 简介:无论是国际仲裁裁决还是区际仲裁裁决,受裁决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往往都不愿意自动履行该裁决。在此情形下,其主张或利益获得裁决支持的另一方则不可能就此罢休,让裁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必然会通过某种方法使该裁决的内容得以实现,其中最有效的无疑是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 标签: 仲裁裁决 区际 裁决书 国际仲裁 略论 当事人
  • 简介:2001年4月,我公司与某实业公司因代销合同结算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未结算代销文教用品为价值10万元。并于2001年5月作出判决:由实业公司于200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将未销售商品退回。不足价值部分以人民币支付货款给我公司。一审判决后,对方一直未上诉也未履行判决。我公司也未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到了2002年1月中旬,我公司见对方久不履行判决的叉务。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认为。我公司的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逐裁定驳回申请,为何申请执行已生效的判决却被法院裁定驳回了呢?

  • 标签: 2001年4月 2001年6月 2001年5月 2002年1月 注意 官司
  • 简介:强制执行依生效判决进行,但判决是否有执行力,对谁有执行力,于何种范围内有执行力,颇有争议。大陆法系素有许可执行之诉。我国缺乏这一制度,实务采取执行裁定的方法,存在严重的“非讼化”弊端。本文试图对构建我国的许可执行之诉作些讨论,以期抛砖引玉。

  • 标签: 诉讼化 生效判决 强制执行 大陆法系 非讼化 裁定
  • 简介:我国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核准之后,必须在7日之内交付执行。死刑执行作为罪犯生与死之前的最后一道关口,法律设置的交付执行时间过于短暂,不足以保障司法机关纠错,也未给予死刑案件被告人充分的救济时间,是引发冤假错案发生的因素之一。本文从分析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交付执行时间的立法理念入手,着重分析了现行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延长死刑判决交付执行时间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

  • 标签: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 交付执行时间 死刑变更 执行监督
  • 简介:执行权是综合性权力,部分属于司法权,部分属于行政权。我国无需在法院之外另设执行机构,但必须严格区分法官与执行员,即执行员应行使执行中的行政权,负责具体执行事务的实施,而法官应行使执行中的司法权,负责裁判包括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员之间争端在内的所有执行纠纷。西方二种典型的执行体制形式虽似对立,但均是如此分配执行权。这样既可分别建立起对二种执行权的控制机制,又可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司法救济。

  • 标签: 民事执行体制 执行权 强制执行 权力控制 监督机制
  • 简介:暴力、威胁手段是妨害公务罪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目前理论界对此缺乏系统研究。笔者对暴力、威胁手段的特征与表现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暴力、威胁行为的对象问题,最后就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对定罪的影响问题进行了阐释。

  • 标签: 妨害公务罪 暴力手段 犯罪手段 威胁手段 刑法
  • 简介:<正>一段时期以来,中央和地方不少报刊经常出现对犯错误的职工给予扣发或停发奖金处罚的报道。我们认为,把扣发奖金作为一种处罚手段是不妥当的。奖金,又称奖励工资。它是超额劳动的报酬,是鼓励职工更多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的一种手段,是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形式。只有提供了超额劳动,增加了合格产品,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原料消耗的职工,才有权获得奖金。奖金

  • 标签: 奖金制度 超额劳动 扣发 经济处罚 获得奖金 手段
  • 简介:2007年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民事执行成慑机制,有效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然而,自该制度确立以来,关于执行威慑机制的概念一直存在不同意见,关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鲜有论述。基础理论的不成熟阻碍了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也不利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对该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明确,对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厘清,使其能真正实现促进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效果。

  • 标签: 民事执行威慑机制 相关制度比较 作用机理
  • 简介:执行性地方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上位法的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或上位法的规定作出适合本行政区域实际需要的深化、细化和补充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为。要制定出良好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确定地方立法的良法实体标准和形式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良法的实体标准包括以人为本的标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标准、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良法的形式标准包括地方性标准、执行性标准、依据性标准、可操作性标准和简明性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可以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适合时代要求的上位法作出创新性规定,但其范围限于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公权力限制及公务员管理和社会公益保护等方面。

  • 标签: 地方立法 执行性立法 良法标准
  • 简介: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属于财产刑。1997年我国刑法修订后,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大大地扩大,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显著提高,成为一种仅次于自由刑的刑罚种类。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刑被适用的数量和比例也随之大幅度提高,其在惩治犯罪中的作用也日显重要,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对惩治犯罪提出的新要求,适应了刑罚发展的世界性的趋势。

  • 标签: 罚金刑 惩治 刑罚 犯罪 数额 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