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宪法社会学是关于宪法的社会学研究,是宪法学与社会学交叉融合的产物,旨在发现人类政治生活中的真实规则。在欧洲和北美,宪法社会学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学术传统。其中,德国的宪法社会学侧重于从政治与历史的角度切入,偏好史论结合,思辨色彩浓厚。法国的宪法社会学具有客观的、旁观者的叙事风格。英国的宪法社会学打上了判例法或不成文宪法的痕迹,致力于素描一部活生生的宪法,仿佛人类学家的调查报告。美国虽然承袭了英国的判例法制度,但美国的宪法社会学透出强烈的现实主义意味,宪法背后的经济关系、利益格局得到了凸显。梳理欧关宪法社会学的学术传统,比较欧关各国宪法社会学的不同旨趣,有助于为当代中国宪法社会学的稳步发展提供理论与方法论上的启示。
简介:无交易成本的科斯定理,并非科斯经济学的精义。科斯是说,以法律明确财产权,减低了交易成本,既可促使市场交易,又可直接一步到位分配资源。但确保市场交易可能的财产权明确,不能靠每一独立个案纷争解决来支持,而必须靠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此包括了判决先例或成文法,法学方法因此大有功用矣。而一步到位的法律,由于其是市场交易之取代,因此仍受“制度竞争”的约束,则法律内部控制机制,例如程序或预算监督等,必然存在。科斯的交易成本之提出,使得法律制度有了根基,但也往往为人误用,令庇古式外部性分析借尸还魂了,其症结在于忽略了法律的规范性(来自互蒙其利的减低交易成本),而只看到法律的诱因性(来自由上而下的行为强制)。
简介:<正>一、建国以来刑事侦查学的发展概况40年来,我国刑事侦查学的发展,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大致从1949年到1953年上半年,可以说是我国刑事侦查学的初步奠基时期。这一时期,全国局势还很不安定,斗争亦非常艰巨,不可能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对刑事侦查学进行系统的研究。因此这一时期主要是为这门学科初步打基础时期。当时也编写了一些侦查专业教材和学习参考资料。由于当时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付反革命、土匪及其他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渣滓,刑事侦查工作暂居于次要地位,而且是与政保、治安等工作交织在一起,因此这时刑事侦查的教学内容尚未能从整个侦查工作的教学内容中独立出来,未能形成现在意义上的刑事侦查学。但是,这些材料毕竟是对我党领导的侦查工作历史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批判地借鉴了欧美、日本及旧中国警察机关的某些侦查手段和方法,基本上反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