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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基本案情2004年1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本市海淀区变电站路口向北100米路西草坪处,用随身携带的铁锯和锤子盗割位于此地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底座上的地脚螺栓6根(该底座由16根地角螺栓组成,其中3根案发前已被盗割),在二人盗割第6根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该二人破坏的是北京电力公司输电公司预留备用的35千伏电力设施基础,案发时尚未投入使用。此基础由16根地脚螺栓组成,每根螺栓已被混凝土浇罐埋入地下4米,

  • 标签: 不能犯 未遂 北京电力公司 犯罪嫌疑人 输电线路 公安民警
  • 简介:认定错捕的标准是什么?对此有六种不同观点。但都有不足之处。认定错捕的标准应与对错捕进行赔偿的条件一致。

  • 标签: 错捕 赔偿 标准
  • 简介:一、案情2004年6月,被告人王宣东在受聘担任上海英纳雪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纳雪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将该公司的10具空气呼吸器及10只6.81碳纤维气瓶以人民币11.9万元(以下均为人民币)的总价销售给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环翠消防大队),后分别于同年7月5日、9月20日从环翠消防大队收到了上述货款,

  • 标签: 司法认定 消防大队 副总经理 人民币 公司 被告人
  • 简介:行为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问题,在理论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离职后受贿”,即事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事先实施某种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没有受贿的故意,离职后明知他人交付的财物是对自己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予以收受的(离职后受财),是否成立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给予了肯定回答,这样的规定增强了实践中对事后受贿行为的认定。在此,笔者对于《意见》中涉及的“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事后受贿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见解。

  • 标签: 事后受贿行为 行为人 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本文研究了抢劫罪的基本构成要件行为,并认为,暴力手段是指对人不法行使有形力或物理力的一切情况,可以直接、也可间接行使,不要求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而胁迫手段是指以当场可以实现的人身伤害或造成其他物质损失为内容的精神强制,应当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同时,胁迫的表现方式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而“其他方法”则必须与前二者具有相同的质的规定性。行为人的手段行为与劫取财物之间必须具备因果关系。对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中的“多次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疑难问题,转化型抢劫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等也作出初步研究。

  • 标签: 暴力 胁迫 因果关系 多次抢劫 转化型抢劫
  • 简介:随着交通事故勘验技术的发展,物证技术在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勘验以及侦破交通逃逸案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痕迹检验技术作为物证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在认定肇事车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交通事故中的痕迹是车辆与车辆、人体、道路等客体在路面上相对高速运动形成的痕迹,相对于其它类型案件有着自己的特点。交通事故中的痕迹分布范围广、造痕体和承痕体相对运动剧烈,形成痕迹的造痕体和承痕体大多都会发生形变。基于交通事故中痕迹形成的这些特点,交通事故中的痕迹检验难度是比较大的。但交通事故中车辆的特殊结构形成的印压痕迹、车辆轮胎、摩托车车篮等造痕体在灰尘等介质作用下在人体的衣服等表面形成的印压痕迹都可以很好反映造痕体的外部结构特征。从这些痕迹反映出造痕体的外部结构特征可以寻找和认定交通肇事车辆。

  • 标签: 痕迹 二轮车 大货车 后视镜
  • 简介: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引发的财产损失,荷兰《空间规划法》规定了规划补偿制度。荷兰的规划补偿制度以"公共负担平等"为原则,规定除正常的社会风险范围内的以及风险承受等情形之外的规划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认定规划损失是否属于正常的社会风险需要综合考量规划的性质、可预见性以及损失的性质和大小等因素。风险承受原则要求对于申请人应当预见并能够避免的规划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荷兰在规划损失补偿认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于我国有借鉴意义。

  • 标签: 规划补偿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正常的社会风险 风险承受
  • 简介:原告:王锦峰。原告:广东省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视觉公司)。被告:广东省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振华电子设备厂(以下简称沙一厂)。2006年4月24日.原告王锦峰在国家版权局就AleaderALD—H-350操作系统软件(简称ALDH350V2.5)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 标签: 技术保护措施 股份合作公司 操作系统软件 国家版权局 软件著作权 电子设备
  • 简介: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设定了以手段为重要内容的“非法方法”判断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非法证据排除设立之目的在于规范司法行为和办案程序,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以“非法方法”作为非法言词证据的判断标准并不能够满足该制度之目的与要求,应当以程序合法为前提、自白规则为要素、人权保障为主线,综合进行。

  • 标签: 非法言词证据 认定标准 程序合法 自白 人权保障
  • 简介:行政违法性认识不是违法性认识的对象,也并非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但要想成立行政违反加重犯,则必须具备行政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就认识错误而言,行为人对符合行政管理规范规定的禁止事项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的认识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对禁止事项的评价错误则属于法律的认识错误,只有根据具体情况,行为人确实不具有回避行政违法性认识错误之可能时,才不构成相应犯罪。

  • 标签: 违法性认识 犯罪故意 行政违法性认识 认识错误
  • 简介:中国刑法中的立功制度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遭遇到理论界的质疑、司法实践界的适用困难和被害人的诘责等诸多问题。立功的认定,应当优先保障刑法公正价值的实现,并在公正价值的樊篱下最大程度地追求功利。应当严格限缩解释"他人的犯罪";共同犯罪中检举揭发同案犯,对合犯中检举揭发相对方,以及连累犯中互相检举揭发对方等特殊情形下立功的认定,应当在刑法公正价值的指导下具体分析认定

  • 标签: 立功认定 他人的犯罪 共同犯罪 对合犯 连累犯
  • 简介:2007年5月31日,原告福建省永安市艺胜特种设备安装起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设备起重公司)从案外人简练手中购买过户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车号由闽G03385变更为闽G15717。

  • 标签: 保险人说明义务 特种设备 登记手续 案外人 永安市 福建省
  • 简介:[裁判要旨]企业的字号不等同于企业的名称,未注册成商标的企业字号,其所有人也不具有字号中单个词语的专有使用权。将他人字号中的几个字使用于同行业的商业宣传而不使用于企业名称,并不构成侵犯他人字号权。

  • 标签: 企业字号 字号权 司法认定 侵犯 企业名称 专有使用权
  • 简介:一、引言创作是一个凝结心智、表达思想的独立过程。作品是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无论是按照作者的人格学说,还是财产的劳动学说,其只应当归属於创作者。但是在实践中,任何创作过程都是个体性的,任何作品都是形式化的,作品与作者的关系通常是隐蔽的。作品来源的隐蔽性与作品的公共性形成了矛盾,

  • 标签: 作品署名 认定规则 证据 劳动成果 人格学说 创作者
  • 简介:伴随着我国司法实践中与“问题专利”不当运用相关的案例逐渐增多,相互矛盾的判决并不鲜见,所以有必要依据比较法的经验及司法实践的判断对之进行重构。对于权利人权利行使行为具备违法性与否的判断,应本着在最大限度确保宪法所保障的诉权的同时,兼顾被控侵权人的利益保护,以防止权利救济措施的滥用。为使相关解释更具有操作性,可借鉴日本的相关司法经验,对相关权利行使行为设定明确的界限,并建立相应的与其规范功能相适应的解释论。

  • 标签: 问题专利 不当起诉 不当财产保全 商业诋毁
  • 简介: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律分析的一个关键因素.经济学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测算主要是计算一个企业的林纳尔系数.林纳尔系数越大,垄断力越强.市场占有率的高低是衡量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测量指标.但高占有率并不必然导致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实践中还需要综合分析市场进入障碍、市场行为特点等相关因素,最后认定市场支配地位.

  • 标签: 市场支配地位 认定问题 市场占有率 法律分析 测量指标 进入障碍
  • 简介: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有很多都存在着非法占有行为,它们分散在不同的财产犯罪、金融诈骗罪和贪污等罪中,有待被制度化。笔者就如何认定非法占有行为展开了论证研究,从非法占有这一概念入手,研究它的主观方面一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它的客观方面一非法占有行为、发挥非法占有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的联合认定犯罪的优势:

  • 标签: 刑事司法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