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下表1可见,从1975年开始,日本与苏联贸易出现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日本的出口超过了进口。这种趋势在1980年(“经济制裁”开始)到1982年这一时期也曾有过。日本向苏联出口的增长速度在三年期间同1957—1962,1966—1971和1973—1976年这三个时期达到的增长速度相比,增长了两位数(相应为13%,17%和20%)。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和英国向苏联缩减出口的趋势为背景,日本向苏联的出口在西方阵营中占主导地位,超过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芬兰。直到1982年以前,日本向苏联的出口似乎没受到“经济制裁”的影响。
简介:1997年缅甸加入东盟之后,东盟对缅甸采取了“建设性接触”政策,主要采取劝说、鼓励以及有限施压的方式。推动缅甸问题的解决。受东盟自身制度性、结构性制约,“建设性接触”政策未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缅甸新政府上台后启动的民主化改革表明,东盟及其一些国家长期对缅甸实行的接触、引导和鼓励对缅甸政策变化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简介:冷战后建设和平成为联合国和平行动的中心任务,与此同时,“人的安全”话语开始兴起,因此,需要把人的安全置于建设和平的实践场景中来认识。建设和平的两大支柱——制度建设知经济发展与人的安全的两大核心要素——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之间分别存在因果关系。长期以来建设和平被建设国家的任务绑架,具体表现为“自由和平”主导了建设和平,结果是对制度建设关注有余,对经济发展照顾不足;重视了人的政治安全,却忽视了人的经济安全。这样,建设和平的结果是建设了“虚幻的和平”,人的安全表现为“虚幻的安全”。崛起的中国的对外援助和经济活动传播了“发展和平”的和平规范。“发展和平”关照了被“自由和平”轻视的经济发展这一支柱,有利于保护人的经济安全。21世纪建设和平应当是“自由和平”与“发展和平”的结合,是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而人的安全保护则应当是政治安全与经济安全的结合。这可能才是建设持久和平之道。
简介:南海域内国家利益冲突是南海争端的肇因,而域外势力干涉.以及在法律层面上约束各国在南海地区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以及争端升级预防机制的缺失.也是争端升级的原因。中国于2014年率先提出“双轨思路”来积极处理南海问题,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而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中国与其他南海声索国之间应就设立争端升级预防机制进行磋商作为“一轨”,而“南海行为准则”的制定则已成为中国与东盟的共识,应是“二轨”的重点。随着参与、主导国际事务能力的提升,中国正在扩大并深化与他国的合作,中国与有关国家应秉持国际合作精神,早日完成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并开始讨论设立争端升级预防机制,以解决各方共同遵守的南海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从而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简介:“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破解中国经济发展难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西部地区快速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建立陆上安全通道以消解能源安全之虑、推动中国西部边疆地区乃至相关国家和地区现代化、世俗化,消除国际“三股势力”滋生土壤,以东方智慧消解美国等霸权国家的围堵、遏制,提升中国国际影响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也面临着恐怖主义、大国地缘政治博弈、政治、经济风险与异质文化冲突以及其他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中巴两国需要共同努力,与周边国家乃至国际社会一起协力应对,才能有利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才能为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