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绝热的材料以及绝热工程的发展进步和我国倡导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基本宗旨是息息相关的。从科学的角度而言,能源节约应当是不影响人们基本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对于各类能源的损耗。而能源节约、能耗降低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等方面绝热材料以及绝热工程的开展应用是极为关键的。绝热领域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项目,其中不但包含了对于绝热材料的创新性开发。也包括一系列绝热工程开展的质量规范。因此在具体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应当以其基本概念为出发点进行绝热结构的构建,从而更好地实现能源节约、绝热工程科学化发展。本文就我国对于绝热材料和绝热工程项目设计应用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以期推动我国对于绝热材料和绝热工程的开展应用效果提升。
简介:行政复议申请人沈某(男)、徐某(女)夫妇二人因在原宅基地上建房与长兄沈某一家发生纠纷,并于2002年2月24日仅被长兄等人殴打,致使沈某不省人事。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处置。沈某、徐某认为公安派出所到现场处置没有履行现场处置义务.实属不作为。故此,以县公安局不作为为由,于2002年4月19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沈某、徐某夫妇二人因为文盲,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五款“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规定,委托沈某(系沈的胞兄)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并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递交了与受委托人沈某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