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社会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正版的局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首次提出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扩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对于我们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同志,我们同样认为这一概念的提出,对于我们的民族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推动和促进民族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简介: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既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体现了既是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科学态度。社会和谐的关键是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要把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社会的和谐。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也必须着重在解决不和谐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就业、教育、医疗、分配、社保等利益问题,只有把这些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使由此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得到逐步化解,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才能逐步实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