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以个体经济、公私合营和个人承包等经济形式为补充的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竞争和价值规律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样情况下,反映到人们的心理和道德观念上,会不会产生个人主义、利已主义的道德意识?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准则适应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个人主义道德体系能不能同共产主义道德体系和平共存,或者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合法的道德层次看待?这些问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确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这里我提出一些个人想法和大家共同讨论。
简介:在公共卫生规制中,政府常常依据父爱主义原则对个人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以维护(或增进)个人福祉。当对非自愿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时,依据的是弱父爱主义;当对自愿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时,依据的是强父爱主义。其中,弱父爱主义因其是对行为人“非自愿”(非理性)的补正以帮助其恢复到“自愿”(理性)状态,因而较容易得到辩护。但是,强父爱主义是对行为人自愿的涉己行为的干预,因行为人并非欠缺理性,因而在论证上存在困难。在公共卫生规制中,弱父爱主义是对能力欠缺者的保护;强父爱主义是对个人自冒风险的防范。
简介:中国传统医疗模式强调医生基于患者利益,为患者做主,病人在医患关系中处于被动服从地位。这是由于医生具有专业知识的优势,只有医生才能做出有利于病人的决策。这种医疗模式具有父爱主义的特点,但它同时也意味着对病人权利的忽视。因此,它最终被以尊重自主原则为核心的医疗自由主义传统所取代。但是医疗自由主义在片面强调病人自主性的同时,却忽视了医生的德性,产生了新的医患矛盾。面对今天临床医学实践中的困境,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病人自主的至高无上地位以及废弃已久的医疗父爱主义的当代价值。传统医患和谐关系中有很多值得发掘的有利因素,医疗父爱主义有利于增强医者的责任意识,重塑医家美德,从而缓和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