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哲学所探讨的人与世界的关系决定着人在世界中所采取的生存方式。西方古代哲学和西方近代哲学所阐释的人与世界的不同关系决定了西方古代人和西方近代人在世界中的不同生存方式,合理的生存方式应该是既能综合上述两种生存方式之优点又能克服它们之局限的生存方式。康德同时通过自己哲学的认识论和存在论阐明了人之有限与人之无限的两种见解,他关于人的两种见解所体现出来的生存态度其实就是对于人之合理的生存方式的诠释。康德关于人的两种见解所体现出来的生存态度十分类似于海德格尔所提出的人对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所采取的应有生存态度亦即"泰然任之",若是考虑到康德和海德格尔所处的不同时代,那么,康德的那种类似于泰然任之的思想便会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简介:诉诸直观自身的艺术所传达的是人在自然、历史和人类的密码中所解读的东西。在人于密码中解读超越存在并基于完美性而使纯然的沉思得以持存之处,便出现了作为介质领域的艺术。只有在形而上的思考中,人才会通过反省的意识洞察到艺术是对密码的严肃解读,进而使人的精神始终向其生存根源开放。正是在人能够触及生存根源之处,生存与天赋才终于合二为一而成其为天才。在艺术中,密码要么作为超验的直观而达至其直观性,要么作为内在超越而在现实本身中变成可见的,迄今为止,那些最伟大的艺术家总是想方设法把上述两种可能性结合起来。在艺术这个大家庭中,由于音乐、建筑、雕塑、绘画、诗等门类表现密码的方式各不相同,艺术便呈现出多种多样的面相来。
简介:对于悲剧的本质,古代亚里士多德有所谓的"过失说",近代黑格尔的"伦理冲突论"、叔本华的"意志原罪"、尼采的"酒神精神"说,都曾经盛极一时,还有的人对悲剧的必然性从命运观和外在的偶然性来解释,但这些都经不起具体悲剧作品的检验。本文在对所有上述观点质疑之后,从几部典型的悲剧作品出发,尝试将悲剧主角的行为分为被动的悲剧行为和主动的悲剧行为,从中归纳出悲剧的普遍规律,并指出,被动的悲剧行为在更高层次上被归结为主动的悲剧行为,悲剧必然性不是不存在,也不是外在于人的神秘力量,更不在于人自身的过失或弱点,而恰恰是人身上的有价值的东西由于人的自由意志而导致的自我毁灭,这种必然性是一种最高级的必然性即自由本身的必然性。悲剧人物处在特定的"悲剧困境"中,由于执着于自己的意志而导致不幸的结局。本文最后澄清了对悲剧必然性常见的几种误解,并探讨了各种悲剧学说对苦难意义的理解。
简介:本文讨论关于《实践理性批判》中“纯粹实践理性的动机”一章的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动机”是否为实践理性批判引入了某种心理学的机制从而造成了这项批判的不一致。对此,笔者认为纯粹实践理性的“动机”实际上是指理性法则规定行动时,有限的、感性的理性存在者具有的整体状态。我们既不能将其看作是道德法则规定行动时依赖的心理因素,也不能将其看作是理性的法则依据因果法则在主体中产生的经验心理学的后果。第二个问题主要是“道德法则作为动机”与“道德情感或敬重作为动机”这两种说法的一致性。在整体状态的观点下,道德法则和道德情感可以被看作是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在理性法则规定意志时的不同方面,它们可以在这种意义上获得一致性。由此,我们也可以将作为道德情感的敬重的否定方面和肯定方面纳入到统一的理解之中。第三个问题是处理《实践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以及《道德形而上学》中“动机”含义的一致性。笔者认为“动机”一般是指意志的主观规定根据,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专指理性法则成为意志的主观规定根据时我们作为有限的、感性的理性存在者所处的状态。这些著作在“动机”的使用上并没有原则上的分歧。
简介:康德的道德目的论系统不仅是其目的论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其实践哲学中的一个独立理论。在结构上,这个系统包含两个部分:作为形而上学基础的目的王国系统和作为形而上学理论的道德目的学说及实用目的学说。在内容上,目的王国系统是一个资格体系,其质料是作为自在目的的理性存在者,其形式是定言命令的目的公式,其完整规定类比于自然王国系统。虽然人能够在目的王国中作为自在目的而实存,但是他毕竟是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在现实中要实现自己的道德性必须克服感性欲望按照道德目的去行动。以此为基础,道德目的学说的质料是作为德性义务的"同时是义务的目的",其形式是德性学说的至上原则,其系统建构以德性义务系统为基础。从属于道德目的学说的实用目的学说以实现幸福为最后目的,以经验性的明智原则为形式,并不能构成一个系统。
简介:本文的核心目标是讨论意义问题,但这个探讨是以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的工作为前提的,在他的视野下,意义问题和“语言的使用”密切相关,所以本文的重心就转向考察“使用”这个基本概念。这个考察首先从分析维特根斯坦提出“使用”概念的背景开始:“使用”概念是相对于传统的语言意义观被提出的,它的提出为我们描述了另一种看待意义问题的方式——把意义看作语言的使用。这构成了本文第一部分论述的内容。在第二部分中,笔者接着转向讨论“使用”概念本身所蕴藏的东西,这一讨论以“理解”和“规则”为两个角度分别阐明它们和“使用”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这种关系的考察来揭示“使用”自身的内涵,进而呈现“意义”的内涵;通过深入挖掘“使用”概念,我们也进一步解释“语言意义”这种现象所蕴含的两个基本内容。在本文最后一部分,笔者将批判地分析上述两个基本内容,论证它们之间存在一种紧张关系,最后尝试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