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艺复兴时期的“介入伦理”突出强调由力量与能力导致的主体性向他者施加影响的品质。“存在者之间”的本体论对“介入”能力的强调告别了之前中世纪流行的对道德品质的固定看法,转而重视主体自身在具体改变他者与世界走向方面的动态功能。以费奇诺为代表的新柏拉图主义“爱的伦理学”提倡最大幅度地向外“介入”,同时注重保留与维护他者主体性生成的必要自由空间。文艺复兴主体反对在任何时候将他者完全作为“亟待被施救的”非主体对象看待,而是要在尊重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完成相对平等的向外介入。
存在“之间”与“介入”伦理——以意大利文艺复兴为思考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