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为了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委于2007年8月31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号)。
简介:1碳交易碳交易是建立在《KyotoProtocol京都议定书》基础上的一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京都议定书》首先确定了温室气体的种类: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以CO2为标准,其它五种温室气体折算成CO2当量进行交易。《京都议定书》为附件1国家制定了一个温室气体减排的量化标准,要求这些国家在2008-2012年之间必须完成规定的减排量,未完成的国家将受到联合国的惩罚。他们可以通过多种被联合国认可的方式完成规定的减排量,清洁发展机制是被采用最多的一种,几个主要附件1国家的减排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