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吴江市现有的1385家租赁企业,按承租者租赁集体企业的资产构成来分析,大致有三种租赁类型。1.全部资产租赁型。其主要特点是,集体提供全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由个人租赁经营,包干上交租金。这类企业全市有577家。577家企业共出租总资产44925.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811.5万元,流动资产27533.06万元。二者比例构成关系为37.4:62.6。2.部分资产租赁型。承租人只租赁集体的固定资产,企业运行所需的流动资金由租赁者个人投入解决。这种类型的租赁制又可分为两种形成形式:一是租卖结合式。就是集体将企业动产出卖,不动产出租。二是租股结合型。就是企业将部分固定资产出租,再通过存量折股或增量扩股的办法,吸引个人投资,形成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生产单位。目前全市有部分资产租赁型企业763家,占租赁企业的55.1%,比例最高、数量最多,租赁固定资产18884.16万元。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处于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商业地产行业自然也不利外,对于商业地产行业来说,房屋的租赁业务是作为主要的经济项目。为促进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应加强对商业地产行业租赁业务的内部管理与控制,使其内部的管理机制趋于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租赁业务的各个环节,有效的避免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本文立足于租赁业务体系,针对其存在的漏洞与缺点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推动企业向前稳步发展,扩大经济收益。
简介:当前,在国家对房地产交易进行严密调控的宏观背景下,房屋租赁市场交易异常活跃,纠纷数量亦大幅上升。房屋租赁纠纷频发,租赁市场不稳定性突显。租金的高涨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间之矛盾不可调和,因群租而引发纠纷屡见不鲜,社会和谐面临挑战。房屋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对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造成了严峻的考验,因此,全面分析房屋租赁纠纷类型,深入剖析纠纷诱因,研究相应治理对策,具有理论及实践意义。本文在分析近年租赁纠纷案件基本审理情况的基础上,以纠纷主体不同类型为切入点,提炼其间利益冲突的基本类型,从政府、市场、个人等层面分析房屋租赁纠纷主体间利益冲突难以调和之根本病因,并以此为据,探讨纠纷主体利益冲突之多维化解途径,力求从拓宽审判思路、填补立法漏洞、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掘彻底化解城镇房屋租赁纠纷主体间利益冲突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