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个人对个人数据的支配能力大大降低,个人数据的保护问题渐趋严峻.如何更好地运用层出不穷的新技术,使得科技发展和个人数据保护在法律层面上寻得效益最大化的平衡点成为中国法律亟待解决的课题.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作为德国数据保护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历经40多年的发展,时至今日仍然能够较好地适应德国技术进步与社会发展,在德国个人数据保护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联邦数据保护法》中确定的诸多个人数据保护的原则至今仍在为各国立法所沿用.中德同为大陆法系国家,本文主要介绍分析了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的发展沿革及主要内容,以图为中国相关方面立法提供域外经验.
简介:摘要:地铁属于城市基础建设一部分,维护地铁正常运营是维持城市正常运转重要组成一环,一旦遭到破坏,会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地铁建设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扩容增加等级保护系统,实行重点保护的必要性愈发迫切。通过在控制中心及车站接入防火墙、运维审计、日志审计、漏洞扫描、入侵防御等系统设备,来提升视频监视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并与原有的设施融洽对接。将地铁建设既有线打造成为既能满足地铁信息系统防护安全需要又能达到国家等级保护标准的安全保障体系。
简介: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多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但相关立法的定位存在偏差。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主体)的联系仅在于该信息可以识别某人或与某人存在联系,而这不足以使个人控制该信息或使其归属于个人支配。事实上,个人信息保护发端于个人基本权利(人权)保护,保护的是人的尊严所派生出的个人自治、身份利益、平等利益。个人信息不等于隐私,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不等于隐私保护规范,但隐私保护是个人信息利用的前提,也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重要内容。个人信息安全有别于公法保护的安全利益,前者只是一种个人权益,由个人信息保护法调整;而后者属于公共利益,由刑法保护。只有区分需要保护的这些法益,才能正确地理解和移植源自西方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正确地建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规范。
简介:河北经贸大学青年法学教授南振兴主持的河北社科规划九七重点项目《名牌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最近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没有“老生重弹”名牌产品的一般法律保护,而是另辟新径从知识产权视角全面研讨名牌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创了名牌保护研究的一方新天地。笔者阅后,深感其是一部名牌保护的创新拔异之作。《名牌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基于对名牌产品的知识产权构成分析,分别就名牌产品的商标、专利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原产地名称、商号、商誉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详细论述。在“名牌产品的商标法律保护”部分,本书从名牌产品商标保护的法律问题的各个层面,论述了名牌产品商标保护的意义和途径。在“名牌产品专利技术与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