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以下简称两个文件)执行以来。各地反映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总机构管理费的管理。规范总机构管理费的税前扣除。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
简介:各位理事:现在,我代表常务理事会向大会报告2005年的工作,对2006年的工作计划提出建议,请予审议。一、关于2005年的工作总结2005年是我国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任务,为”十一五”发展规划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国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势喜人。外贸持续快速增长,前10个月,同比增长24%,全年可望增长20%以上。
简介: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2005年1月28日国税函[2005]115号)
扩大范围 拓宽领域 规范管理 提高水平 把创建“辽宁商业服务品牌”活动引向深入—蒋欣副局长在3月28日创建“辽宁商业服务品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会长韩淑君(2005年11月28日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