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系经销摩托车的个体户,2000年与被告之一郭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被告负责将原告的货物(摩托车一宗)自济南运到单县,原告支付运输费用700元。同年4月被告与原告雇佣的两名经销人员在济南共同办理购货手续后将货物清点装车,3人共同乘车返回单县。途中汽车发生大火,虽经奋力扑救,但仍烧毁了几乎全部托运货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共计16万余元。经当地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认为火灾原因不明。原告与被告及被告挂靠的运输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及挂靠的运输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6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
简介: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绿化工作历经“六五”期间打基础,“七五”期间大发展,“八五”期间上台阶,“九五”期间创水平等四个重要阶段,先后进行了大力抓好基础绿化、实现黄土不露天目标、向园林化方向发展三大战役。进入21世纪以来,武钢掀起了更大规模的“拆房建绿”植树造林活动。武钢绿化在新世纪头两年实现了新的大跨越。拆房建绿迈大步武钢绿化历经20多年的发展,可绿化的空地已经所剩不多。武钢领导盯住多年遗留下来的各类有碍厂容观瞻的房屋及闲置房,从2001年开始实施“大步伐、大手笔、大气魄、大色块”绿化战略,开展大规模拆房建绿、填空补缺活动。2002年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拆房建绿工作力度,提出更高的要求:不管是前方还是后方,凡是有碍厂容观瞻的建筑物、闲置房一律拆房建绿;凡是有空地的地方,一律进行植树绿化。科技广场是公司拆房建绿的重头戏,经过二年的建设,共完成三期施工任务,开辟绿地5万平方米,栽植各类乔灌木29420株,绿篱160多延长米,草坪约4.7万平方米,形成了乔灌树木搭配错落有致,四季花卉点缀其间,一年四季草坪翠绿的树木花卉博览园。一炼钢厂在32号路两侧拆房建绿,共开辟空地4.2万平方米,建成了钢厂最大的防护林带。两年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