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民事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且案件涉及的利益方也更加复杂。不少民事案件中不仅包括原被告当事人,也出现了很多与案件存在特殊关系的他人人员。这些人员的出现,推动了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制度的产生。由于我国的第三人制度起步较晚,在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概念及其分类,并探讨了目前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一些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制度的改善策略。
简介:
简介:一般认为,第一人称代词没有敬称的形式。但在河北平山方言中,却发现有第一人称代词“我”的敬称用法。在称说自己长辈时用“我”,在称说平辈或晚辈时用“俺”,音[n]。两者在其他语法表现上也不同。
简介:文章主要从指称、指称意图与语言形式的选择角度讨论在“我人还在这儿”、“王鹏(的)人呢”这类表达中,先行的表人定指词与后行的“人”指称同一个对象的语言现象。文章认为这种现象是合作指称的结果,先行词限定了“人”的外延,“人”凸显了先行词的内涵。这种合作指称与二者的指称倾向性有关。说话人利用这种现象来实现凸显、比较以及暗示等指称意图,如果“人”不出现,会带来句法、语义或语用上的消极影响。这种现象的产生虽然需要句法和语义上的条件,但主体上是一种语用现象。
简介:逻辑范畴体系是哲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对符号学和语言学来讲,也一样。本文作者试图构建两大符号学派和几种有代表性的语言学的逻辑范畴体系并描述这些学科的发展情况,以探索上述两大符号学派的哲学根源和几种语言学的哲学、符号学根源以及这些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确定这些学科的性质、范围和方法,并期望以此作为研究这些学科的一个纲要。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制度问题分析
从十九大精神浅谈青年人如何在追赶超越中筑梦圆梦
河北平山方言中的第一人称代词“我”与“俺”
“我人还在这儿呢”——限定性同指关系、指称意图与语言形式的选择
人西方哲学逻辑范畴体系的演变看西方符号学和语言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