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为规范和保障我国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同时也显现出不能很好适应体育法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2006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修改《体育法》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推动工作进程,结合2005年征集的修改《体育法》有关论文,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于2006年2月27至28日在天津体育学院召开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理论研讨会。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部分理事以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员40余人与会。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司长张剑、天津市体育局副局长谢德龙、天津体育学院书记冯文明分别致辞。
简介:从以下几方面详细介绍一项为期3年(2009—2011)的中德合作科研课题——“健康行为和健康资源的身体活动:阶段、决定因素和效益”。(1)阐述“从无活动到保持活动的4步骤(FIT)模型”的理论建构。(2)以FIT模型为基础,检验中文版和德文版“成年人身体活动调查问卷”的信效度水平。(3)以中德成年人为研究被试,考查FIT模型的效度。研究结果表明:FIT模型能够较准确地描述中德两国成年人身体活动变化过程的阶段性特征及其影响因素,该模型的阶段算法效度、诊断功能及服务干预的功能均得到初步验证,为未来进行基于FIT模型的阶段匹配干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
简介:目前,我国许多运动项目上出现了运动成绩提高的不稳定现象,其中一些原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项目,也出现较大幅度的滑坡。我们认为,缺乏对"一般训练"和"专项训练"的深入理解,对专项化训练的理论认识不足和实践操作不当所致,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对训练内容的划分,一般训练和专项训练内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专项训练是指与运动员训练水平相称的比赛本身。把训练内容分为比赛本身(专项训练)、专项辅助训练、专项基础训练、一般训练和全面训练比较明朗。专项辅助训练和比赛本身(专项训练)是训练内容的核心,比赛本身(专项训练)是最系统、最完整、最理想的训练内容。不管是何训练水平、项目特点和训练时期、阶段,训练内容都是由五者按照不同的比例组合而成,这种比例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运动员的训练水平相称、动态变化的,应把五者看作一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