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从1896年美国人威廉·摩根发明排球运动,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历史。除室内排球运动外,又发展了众多的旁支,其中,特别是沙滩排球,它已在1996年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1988年,日本诞生了“软式”排球作为人们健身、娱乐一种手段。软式排球很快普及到日本中小学校里,在欧洲也开展得非常好,1995年传入我国。此排球是由柔软的橡胶为外壳,海绵类泡沫为球内填充物;其质地柔软和不易戳手,而使初学者感到好玩,深受人们的欢迎。软式排球比室内排球轻,一般在200克左右,球的气压在02公斤/平方厘米(排球的气压在03~035公斤/平方厘米,重量在260~280克)。由于软式排球与排球表面成份、球的重量和气压不同,所以击球时,对于击球动作必然有不同的要求。软式排球比赛,发球不允许击球点高于肩,发球基本上是下手发球。由于软式排球气压小,球体软,所以当球的运行速度快时,球的表面易被强烈的气流挤压变形,球在飞行的过程中,易改变球的飞行轨迹,由于球的重量轻,球在运行时速度衰减大,球易下沉,所以在接发球时应注意下沉球的处理。从软式排球向排球过渡的运动员,应注意排球比软式排球重...
简介:长期以来对职业运动员劳动者身份的争议,实际是俱乐部留人体制与我国《劳动法》存在冲突,并缺乏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所致。在"资强劳弱"的思维模式下,我国判断劳动关系采用的从属性理论仅包含"是否"一重,只存在不保护和全保护2种选择,并不考虑劳资双方实际力量的对比。然而,从属性并不是僵化的判断标准,而是一直在随着社会变化而发展。既要实现扩大劳动保护范围又要避免不公平,就必须对劳资双方实际力量的变化给予回应,德国法上"类雇员"只享受有限劳动法保护等制度安排正是基于劳资利益均衡的考虑。优秀职业运动员的不可替代性降低了其人格依附的必要性,可能出现只存在经济从属性而无人格从属性等情况。当一个俱乐部想从其他俱乐部获得优秀职业运动员时,实际就是想获得这种不可替代性,并占有其他俱乐部的前期投入。我国劳动法对职业竞技体育中劳资双方的力量变化和诉求缺乏回应,导致利益安排失衡,劳资谈判体系的孱弱、资本的介入和强势的行政机构则进一步加剧了冲突。应当将《劳动法》与《体育法》相结合,构建包含"是否"和"强弱"相结合的从属性理论双重判定模式,以保证体育市场的公正性,实现人才的有序流动和劳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