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办社会",即企业自建自管职工住房、子弟学校、医疗机构、生活后勤等非生产经营性事业,是历史形成并遗留给企业的沉重"包袱"。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就必须把这部份国有资产剥离出去,这在经济理论界和企业界已取得了共识。现在亟需进一步认清和解决的问题是,这部份资产应该怎样剥离为好?归谁所有?由谁经营为善?时下,有一种意见说,企业"办社会"资产应该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分门别类交给当地政府、社区自治组织、政府领导下的社会中介组织和建立新的企业,使之还原于社会。我们不同意这种说法,相反认为,企业"办社会"资产的"剥离",只能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性资产相剥离,而不是与企业肌体相剥离。
简介:东台市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自1997年3月正式建立以来,一手抓评估队伍建设,一手抓评估业务拓展,使资产评估工作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截止年底,共接受26个乡镇、328家企业的委托,独立、客观、公正地直接进行了资产评估服务,被评估企业委评资产总值达13.46亿元。通过评估,固定资产净值比原帐面值增加9633万元,增值率19.8%,评估中清查出帐外资产(低值易耗品等无价财产)重新入帐299万元,经批准核销处理呆滞烂账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不良资产4836万元。通过评估,不仅为资产所有者摸清了企业家底,为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供
简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同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实际工作中,由于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较少,使得一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产生了模糊认识,甚至发生争议。笔者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目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主要有两种认识。一是认为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一是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笔者认为,这两种看法结合起来,则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简介: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取消了“10+3”的规定,这一改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些劳动者甚至一些用人单位都有一个疑问,是不是以后上海没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产生这种误解的主要原因是《条例》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直接进行表述,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