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税收信息化建设已提到各级税务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本文就税收信息化建设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新《征管法》把税收信息化建设第一次写进了法律,为税收信息化建设奠定了法律基础新《征管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当代世界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税收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管法》提出的
简介:从"三大件"现象谈起从90年代起,人们习惯以拥有"三大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状况的标志,"三大件"成为寻常百姓追逐的生活用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被称之为老"三大件",是短缺经济时代的"宠儿"。那时谁能得到一张购买"三大件"的票子,会使左邻右舍羡慕不已;生产经营名牌"三大件"的企业,生意红红火火,令其他各行各业"眼红";财税部门把支持生产"三大件"企业的发展,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新闻报道也用"聚宝盆"、"摇钱树"等字眼来形容生产"三大件"的企业和行业。用经济学的话来说,"三大件"属于当时的"消费热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三大件"的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老"三大件"让位于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