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当前停关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漏洞:其一是发票漏失较为普遍。其二是清理期的应缴税款放松管理,不及时追缴。其三是国家给予的减免税金不作清理,被一些单位或个人占有侵吞。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谈谈对停关企业加强税务稽查力度的认识。一、加强发票管理堵塞发票流失的漏洞企业在停关清算期间人心浮动,管理较为混乱。税务稽查部门要及时掌握这类企业的动态,及时收回这类企业的各种税务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发票购买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发票专用章等。认真清理企业的自印发票。对库存产品物资进行销售所需开具的发票,应让企业到税务部门填开,其应缴税款实行开票时申报交纳。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堵塞发票流失的漏洞。二、及时对以增值税为代表的流转税进行清算稽查从理论上说,增值税的实际负税人应是产品或劳务服务的最终购买或接受者。所有工业或商业企业等中间环节所缴纳的税款均为代缴性质。因此在企业关停这一特定时点,应将企业的库存商品、产成品、原材料、在产品等进行数量、金额核查,并登记造册。在停关清理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将处理的库存商品、产成品、原材料等实现的销项税额及时入库。此外实际工作中存在一
简介:在对工效挂钩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在计算工资时,只有固定工人的工资按工效挂钩计算,而聘用人员的工资额度只在劳动部门增补,,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在成本或费用中单列,而没有计人企业的工资基数和新增效益工资中。这样,就加大了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从而减少了应纳所得税额。由此,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注意加强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检查,防止企业利用工资项目,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一是进一步向企业财务人员明确工效挂钩工资的核算内容;二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三是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从根本上做到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应加强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检查@娄晔$大连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