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00年1月1日起实行的医疗药品分别核算,要求卫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每年年末对医院药品投入单独核算,核定药品收入定额,超定额部分要连本带利全部上缴卫生主管部门。新制度在药品管理上统一了药品核算方法,简化了出入库手续,避免了医院收入支出重复核算。此举的目的在于,掐断医院与药品经营中的直接联系,控制药品增长过快,杜绝某些不正当的进药渠道,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众所周知,我国大多数医院是以药养医,医疗技术价值被严重掩盖低估,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必然被深化改革进程所打破,这也是技术价值走向市场的一个例证。但需注意,这种转轨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视,它直接影响了医院收入,给医院资金周转带来一定困难,对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