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4月26日为全国《价格法》宣传咨询日,为了使《价格法》能够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广西首府南宁市大张旗鼓地开展多种宣传活动。首府《价格法》宣传活动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首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宁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做好价格法的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宣传气氛浓、声势大、面广、卓有成效。同时,市政府还成立以了以副市长黎梅松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晓玲、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志波为副组长,各城区区长和物价局局长为成员的《价格法》宣传领导小组。副市长黎梅松通过南宁电视台向全市作了题为"提高法律意识,促进经济发展"的电视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