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云南、江苏两省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努力搞好农民医疗健康保障,成效显著,引人注目。突出特点是:服务体系全,人员素质高,机制活力强,保障力度大。2003年,乡镇卫生院人均业务收入:云南为2.2万元,江苏为5.1万元,山东为2.2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占全省农业人口的比例:云南为19.45%,江苏为51.99%,山东为13.62%。云苏两省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简介: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简介: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自治区实际作如下补克,请一并贯彻执行。
简介:财税[2017]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要求,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要求,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军委办公厅,各人民团体:《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简介:7月8日至11日,审计署余效明副审计长来陕检查指导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在陕期间,余效明副审计长先后到宁强县审计局包扶村安置点了解灾民安置情况,察看灾民救灾款物发放及到位情况;在汉中市审计局检查指导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并到该局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青木川镇)工作组看望慰问了审计一线人员;在西安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屈方方、西特派办娄仲副特派员关于我省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简介:作为财政部门培训财会人员的重要基地,云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为财政系统和社会各界培养了大量财政干部和会计人才,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完全可以很好地完成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目前,省函校根据财政部总校和厅党组的要求,已完成红河个旧、开远等地的试点工作和楚雄、昆明、玉溪等地的培训需求调研工作,其中楚雄州已完成师资培训进入了全面培训阶段,昆明市禄劝、嵩明等也进入全面培训。全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等将进人全面实施阶段。
农民健康保障制度的政策取向与现实选择——云苏两省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财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答记者
内蒙古财政厅 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 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4年9月20日财税[2004]153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余效明副审计长来陕检查指导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 进一步检查抗震救灾政策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抗震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以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为突破口 开创云南函校工作新局面——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新民在全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