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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集体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和补偿标准的开放性和动态性,强化了征地对程序正义性的依赖性。集体土地征收应当顺应参与式行政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强调程序参与和程序平等原则,保障被征地人提前、全面和深度介入土地征收,强化其征收话语权,保障其土地财产权。从确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认定公共利益、设计补偿安置方案、分配土地补偿款项、争议解决程序和司法救济机制等各个环节,都应当拓宽被征地人畅通、平等的参与渠道。

  • 标签: 土地征收 程序正义 参与式行政
  • 简介: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彭建平认为:一、《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出书面申请。”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实践中有二种观点。第一种认为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依据是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第二种观点认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之日,依据是《劳动法》第82条。以第二种观点较妥。因为国务院和劳动部办公厅的规定未被后颁布的《劳动法》吸收,劳动部的规定显然有悖《劳动法》的立法本意,而“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与“争议发生之日”不管从文意还是从逻辑角度都不能划等号。

  • 标签: 《劳动法》 劳动争议 行政诉讼法 中国
  • 简介:女性进入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是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影响和妇女运动推动的结果,而女性进入法律界反过来也促进了妇女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和女性主义法学的产生。20世纪70年代以后,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中性别歧视明显地减少了,但“微观的不平等”仍然存在,女性仍然处于“他者”地位。男女入学机会均等并不意味着必然的教育平等,实现平等的更为重要的尺度是教育环境的公平、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以及男女两性在教育获得自身发展的条件和机会的公平。把性别意识引入法学教育,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来重新审视中国法学教育的观念与实践,消除法学教育的性别刻板模式,将社会性别观念纳入法学教育改革之中,应成为法学教育研究的视点。

  • 标签: 女性 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 女性运动 女性主义法学
  • 简介:被骗者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是诈骗犯罪客观要件的核心要素,而诈骗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处分行为”是“不成文之构成要件要素”,被骗者必须具有居于财产处分的地位和权限,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司法解释认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解释受到了“机器不能被骗”观点的质疑。ATM机的法律性质应为银行发出的要约邀请,银行管理者在信用卡只能由本人持有的这一国际规则下做出了凡是经过ATM机验证的人皆为持卡人本人的推定,因此,ATM机具有处分财产的地位和权限。

  • 标签: 诈骗犯罪 财产处分 合理性 信用卡诈骗
  • 简介:投机倒把罪是1979年刑法的口袋罪之一,1997年刑法为了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将此罪进行了分解,刑法第225条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就是其分解的结果之一。但是,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并不是很完善,尤其是有了刑法第225条第三项'其他严重扰

  • 标签: 非法经营罪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行为 犯罪数额
  • 简介:<正>《自然法典》发表于1755年,至今已经231年了。作者摩莱里(生平不详,有人疑为狄德罗的笔名)。这是一本阐述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的著作。《法典》由序言又四篇所组成这四篇标题为,政治和道德的一般原则的缺点、政治的缺点、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前三篇,作者以论战的姿态,犀利的笔锋,揭露和抨击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罪恶,从唯理论的立场出发.阐述了政治、伦理、道德和法律观点。集中反映其经济法律思想的第四篇,是以法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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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情况说明”在刑事司法实践的滥用对刑事司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即使是正常使用的“情况说明”,由于其证据形式本身的瑕疵,内容记录难以做到客观科学完整,不能适用相关证据规则,导致对其证据能力、证明力判断困难。就其性质而言,内容上与案件具有相关性“情况说明”属于瑕疵证据。目前广泛使用的“情况说明”可以作以下处理:与案件没有相关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当排除;与案件具有相关性,应当归入相关法定证据形式并完善其内容和形式,确立相应的证据规则。

  • 标签: 刑事诉讼 情况说明 证据形式 证据规则
  • 简介:审判监督是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目前实施监督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实践,由于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并没有充分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弱化和不力使刑事审判活动不同程度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不能从根本上加以消除。一现阶段刑事审判监督的问题(一)在立法上缺乏具体完备的法律规范,刑事审判监督的范围太窄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可见,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的范围是整个审判过程。但在实践,由于现行法律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的内容少且多为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刑

  • 标签: 刑事审判监督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机关 刑事诉讼法 刑事审判监督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简介:人权在国内表现为宪法的基本权利,宪法基本权利对立法者具有约束力,国际私法立法也受基本权利的制约。在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宪法基本权利主要通过决定连结点影响国际私法。我国现有的冲突规范并不完全符合宪法基本权利的要求,在国际私法立法应当充分考虑宪法基本权利的影响。

  • 标签: 宪法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的民法效力 国际私法
  • 简介: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对信赖原则在交通事故犯罪领域中的运用研究比较深入,而对于该原则在医疗事故犯罪领域中的运用研究却较少涉及。该原则适用于医疗事故罪中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构成特征方面也有其独特性,适用信赖原则应遵循一定的限制条件。医疗行为中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以及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赖这两种情形是医疗事故罪中信赖原则适用的具体体现。

  • 标签: 信赖原则 医疗事故罪 过失犯罪 社会相当性
  • 简介:商号是企业等商业主体为同其他商业主体相区别而使用的特定名称,又称字号,必须由文字组成。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商品上使用的、与其他人生产或销售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标记,也多由文字表示。商号和商标现做为一种无形资产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商号和商标取名,其中一个方法是借用文学、电影、电视等名作或畅销作品的有影响的人名。地名或其他名词,这种做法也越来越流行。美英等国现已普遍使用并被深入研究的市场营销(merchandising)手段也包括此类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用这种方法取名确能收到奇效,但其中涉及到的权益问题却值得研究。这种取名方法的一个著名例子当推香格里拉饭店(shangri-La)。香格里拉

  • 标签: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作品 商标 著作权法 香格里拉 著作权人
  • 简介:政府规制模式的转型是我国当代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从公权力到公共事务”以及“规制缓和与政府职能强化”标示着主体与行为的两种规制变迁路径。而法治水平作为行政法实施的动态亦可以被假设为一种创新标准,适用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评价体系。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规制 自治 法治
  • 简介:犯罪侦查是具有极强对抗性和博弈性的活动,在犯罪侦查并不绝对地排斥在一些特殊条件下使用带欺骗因素的手段。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这类侦查手段具有一定的法律许容性。为防止其被滥用,应设定若干限制性原则予以规范。

  • 标签: 犯罪 欺骗 侦查策略
  • 简介:<正>一、在我国刑法增设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根据世界各国与毒品犯罪作斗争的经验表明,要彻底杜绝毒品犯罪,一条根本的途径是加强刑法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行为的打击。毒品最初泛滥于西方国家,但最先把与毒品有关的行为以犯罪论处的是东方国家。然而,这种犯罪行为也渐渐不能为西方国家所容忍。近几十年来,各国纷纷把毒品犯罪作为刑法的打击重点,直到目前为止,有约旦、沙特阿拉伯、苏联等20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法律与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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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发生的一种独特的法律现象。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司法实践股东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遇到的问题日益增多,而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的规定却不尽全面。在面对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时,就需要寻找到更能有效救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方法和途径。

  • 标签: 股权转让 股东 优先购买权
  • 简介:<正>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罗马法与英国法的关系成为英国法律史上最难解的问题之一。传统的英国法理论认为,英国普通法是一个独立发展的制度,不曾受任何外来影响。的确,与欧洲大陆国家相比,英国法律的发展独树一帜,但这并不是说,它完全离开了欧洲历史上罗马法传播的主流。实际上,罗马法对英国普通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只是,这种影响的方式、时机、程度和性质,与欧洲大陆国家的情况迥然有别。本文的目的,正是要通

  • 标签: 罗马法 英国普通法 欧洲大陆 欧洲历史 英国法 法律史
  • 简介:传统合同损害赔偿的利益分为期待利益、信赖利益和回复利益,它们都严格以“受害方的损害”为中心。实践,所获利益赔偿作为一种独立的赔偿利益已经获得某些国家司法实践的认可。所获利益存在的根据在于这种利益能够更好地实现合同利益均衡以及合同法的目的和政策,因为合同法基于某些原因不可避免地具有行为禁止或威慑的功能。所获利益赔偿具有比较独特的构成要件,该构成要件强调违约人获得利益、违约人获得利益与违约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期待利益赔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合同法的目的。传统的损害赔偿模式不能有效解释在实践应赋予所获利益赔偿的类型。当然,所获赔偿没有也不可能颠覆传统的损害赔偿原则,但确实提供了有力补充。

  • 标签: 合同救济 所获利益 因果关系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