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什么是法学家的社会责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会说,法学家的社会责任就是阐释法律的精神,探寻法学的真谛;有的人会说,法学家的社会责任就在于维护社会正义,推动法治进程。还有的人认为,法学家的社会责任应当是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从不同的角度来说,这些看法都具有一定道理。但是,在我看来,在回答法学家的社会责任是什么之前,应当注意到,法学家既不是一种荣誉称号,也不代表着某种社会地位,任何法学家无论多么出名,地位多么显赫,他或她首先是一个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不清楚这一点,谈论法学家的社会责任,就会无法区分法学家与一名法官、政府官员或者律师的社会责任究竟有什么区别。
简介:我所的前身是蕲春县法律顾问处,1989年更名为蕲春县第一律师事务所。九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提高,全所团结战斗,积极奋进,走出了一条自我振兴自我发展之路。建所之初,全所只有5名工作人员,现在全所有工作人员24人,其中专职律师11人;建所之初,全所只担任六家法律顾问,年业务收费不足3万元,现在,全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76家,年业务收费在60万元以上;建所之初,全所挤在向司法局借用的3间不足60平方米的办公室办公,现在,拥有自己投资兴建的13间近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每间办公室都配有空调,添置了崭新的档次较高的办公用具,且配有微机、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用具,并购置了一辆日本丰田小车。19
简介:法律科学会有诺贝尔奖吗?托马斯·S.尤伦教授的论文从这个问题出发,阐述了法学学术研究的当前状态和其发展趋势.文章认为,在法学研究中存在一些科学方法的基本素,但一些重的、定义性的基本素被遗漏了:一个被广泛认同的理论核心或范式和普遍公认的经验或实验证实的标准与方法,这些体现科学之特性的素是作为科学的法学所应该具有的.尽管如此,法学研究已经长期存在对经验工作的关注,而且不久之前,法学研究中的理论和经验方面的工作已经增加.新近的法学理论化涉及法律的后果,其价值会通过经验和实验工作而被人们所认识.法学学术研究正在发生着清晰的变革,这种变革使得法学研究更像科学.此文是美国新时期经验主义法学的代表作,对今天中国的法学研究不无裨益.尤伦教授1946年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分别获得美国达特茅斯学院文学士学位、英国牛津大学文科硕士学位、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Swanlund教席教授、法学教授.尤伦教授是美国法经济学领域的领军人物,有“法经济学的祖父”之称,是美国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早倡导者、推动者和积极参加者之一.其声名远播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中国等国家,是一位享誉国际学术界的著名法学家.尤伦教授著述丰厚,其著述在法经济学学科的引证率位居英文文献前十名,代表作有《法和经济学》、《认知、理性与法律》和《环境政策的基础》,其中,《法和经济学》一书已被翻译成中文、日文、西班牙文、韩文、法文和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