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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诚实信用和权利滥用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一般具有指导及终极裁量的功能。我国台湾地区“最高法院”九一年台上字第七五四号判决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和权利滥用原则在法律适用上的规范功能,对于原则具体裁决功能的发挥起到开创作用。探讨诚实信用原则和权利滥用原则的内容和相互关系,对于法律解释与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民法 诚实信用原则 权利滥用原则
  • 简介:公民权利作为现代宪政的核心主题,是透视俄罗斯宪政问题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视角。自20世纪以来,俄罗斯社会转型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宪法,公民权利在宪法中从形式到内容发生了历史性的演变,从宪法规范的语言表述、到公民权利规范在宪法文本中的位次、再到具体的权利内容,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立宪理念上,专制主义、集体主义和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分别主导着1906年根本法、1918年苏俄宪法和1993年联邦宪法。厘清这种变化对当下俄罗斯公民权利的保障与实现有重要的意义,对透视转型国家的宪政发展有积极的启示。

  • 标签: 俄罗斯 宪法类型 公民权利和自由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经2014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律师执业权利 依法保障 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司法公正
  • 简介:微博自落户中国后催生了中国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亦带来中国公共生活的巨变,言论自由和公众监督前所未有的开始勃兴。但为解决微博自由同时引发的诸多负面问题,2012年政府经由实名制对微博自由予以强势干预。干预的本质当然是对人们借由微博这个平台所获得的自由进行划线,确定微时代下人们的自由与自由的限度。本文尝试从宪法的角度,从目的正当性、手段适度性、形式合宪性三个方面,对政府的此次干预是否妥适,是否恪守必要限度,进行检验。而本文的写作也旨在促成借由微博实名制对国家和法律作用的限度进行重新思考。

  • 标签: 微时代 微博 微博实名制 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的限制 限制的合宪性理由
  • 简介: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相一致的原则,不能将两者绝对化或者对立化。有关权利凭证上记载的权利人若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时,应当以物权变动有无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为标准。登记错误未必不可以纠正,违法建筑本身也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应当在拆除范围,而有的则通过纠正、补办或有权部门的追认,并不影响其建筑物的合法性,故对不违反城市规划法等规定的房屋,仍应当按照合法性财产对待。

  • 标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权利冲突 房屋拆迁 纠纷案 淮安 所有权主体
  • 简介:围绕通常的著作权共有情形的权利行使,以往下级法院的立场并不统一。本案确立了如下两条先例性规范:(1)通常的著作权共有中的作品利用纠纷,(类推)适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2)在全体共有人客观上难以协商的情形,部分共有人可以不经与其他共有人的协商独自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共有作品。不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不能成为共有人权利救济的实定法依据。

  • 标签: 著作权共有 权利行使 实定法依据 协商一致
  • 简介:2017年的"刘广明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再审裁定中,法院首次使用德国法上的主观公权利和保护规范理论,释解作为我国行政原告资格基准的"利害关系"。从此前的"不利影响"到"主观公权利",刘案对域外学理的吸收,对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定发挥了重要的推进作用。除引发我们重新认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外,主观公权利和保护规范理论对于重新考量行政实体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联、原告资格与诉讼的整体定位关联,以及如何寻获权衡"诉权保障/防堵滥诉"的教义学基础都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但刘案裁定对上述理论的适用仍旧存在值得商榷的不当之处,案件未尽问题也不在少数。

  • 标签: 原告资格 利害关系 不利影响 主观公权利 保护规范
  • 简介:“客观法”(objektiveReeht)与“主观权利”(subjektiveReeht)是舶来品,源自德国法理论。针对许多人对“客观法”与“主观权利”的含义及其划分意义,特别是其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影响仍然存有困惑,笔者试图通过回归本源的方式,站在德国法理论的角度,追溯民法典制定的时代,来解读“客观法”与“主观权利”的划分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影响。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大陆法系 权利 主观 解读 舶来品
  • 简介: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国家对法律公证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了明确的要求.各地通过培训和进修等方式提高法律公证人员的专业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一些法律公证人员在工作中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新时期法律公证人员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提升法律公证人员的综合素养提供一定的借鉴.

  • 标签: 新时期 法律公证人员 综合素养
  • 简介:信息时代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信息化的发展速度前所未有.学习方法、学习资源、学习环境数字化从一种趋势将发展成一种必然.然而数字化的学习离不开信息环境,个人的信息素养是数字化学习的支撑.信息技术可以帮助我们如何发现信息,如何利用信息和如何分析信息等等.数字化的学习能力和综合信息素养的完美结合,才是学习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知识、共享知识的最有效的途径.

  • 标签: 数字化 信息技术 信息素养
  • 简介:言论自由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不仅是现代人权制度和民主制度的基础,更是现代宪政价值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其基本性和重要性决定了言论自由权保护的法律优先性。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介的发展为言论自由权的行使提供了崭新的平台,网络言论自由在中国承担着重要的民主监督功能。然而《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过于重视救济被侵权人而忽视言论自由权的保护,造成了对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潜在压制。由此折射出我国在言论自由权保护方面的立法缺失,为此需要通过立法理念的更新、相关规则的重新设计以及司法解释等途径,来完善我国新兴媒介下言论自由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

  • 标签: 言论自由 网络服务提供者 侵权责任 利益平衡 比较研究 规则设计
  • 简介:<正>一、引人关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公布的一项司法解释,引起人们极大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中指出,今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标签: 司法解释 教育权 姓名权 侵权行为 教育法制 人格利益
  • 简介: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理论基础的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滥觞于德国。然而,个人信息自决的观念并非德国法学上的新事物,也并非伴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诞生。早在德国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程中,个人信息自决权的观念就屡次出现在经典判决中。这么一种广泛的自决权,一直为德国传统的法秩序所拒绝。由于个人信息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在一般人格权案件中,法官们往往通过在个案中具体化其保护领域以及进行利益衡量,来判断是否存在侵害隐私的侵权行为。这一立场贯彻信息自由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原则上是自由的,无需提供理由的,恰恰是对上述行为的禁止才需要特别的理由。新近出台的诸多个人信息保护法奉行的是与此相反的信息禁止原则。

  • 标签: 个人信息自决权 一般人格权 隐私的客体表现形式 领域理论 信息自由
  • 简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通过在司法判例中适用《基本法》第2条第1款结合第1条第1款确立了一般人格权。2008年2月27日,通过对"在线搜查"一案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判决,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又从一般人格权中发展出了一项保障IT系统私密性和完整性的新的基本权利。该项判决使德国法院的司法判例走进了因特网时代,同时也为国家调查计算机所采取的措施确立了明确的界限。本文首先介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司法判例中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史,接着对一般人格权向IT系统的扩展进行详细介绍,最后对新的司法判例作出评析和展望。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保障IT系统私密性和完整性的基本权利 在线搜查
  • 简介:由于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所衍生的商标权人的商品品质担保义务与商品生产者对商品的品质担保责任具有某种相似之处,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商标权人就可能被推定为产品责任的担保者,这种产品责任不但包括产品质量责任,而且包括产品权利瑕疵责任,而承担责任的前提就是商标权人对产品生产具有最低程度的控制能力。

  • 标签: 商品生产者 商标权人 担保义务 权利瑕疵 专利侵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代理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自其颁布之日起,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学界、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从各自的角度对其进行着不同的诠释与应对。特别是各大媒体竞相使用"几大亮点"等抢眼的词句进行报道。尽管被人称作"亮点"的大多数都涉及到《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权益加大保护力度的内

  • 标签: 中行政 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
  • 简介: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教育已逐渐迈入数字化时代.培养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数字化学习能力和综合信息素养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基于国内外信息素养观念和数字化学习的发展状况,在整理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数字化学习能力和综合信息素养的定义、特征、内在结构和知识能力体系做出汇总和归纳.

  • 标签: 数字化学习 信息 信息素养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