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转售价格维持竞争效果认定的模棱两可给依反垄断法对其的恰当处置带来了挑战。美国的Leegin案确立的转售价格维持之合理原则的正当性是有限度的,图景误置暗藏着消解我国反垄断法制统一性的危机。我国《反垄断法》原则性禁止排除、限制竞争的转售价格维持绝不是立法错误,对其适用的难点在于分析方法构造。立足本土,我国需要对有关转售价格维持“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规范意义及其分析方法形成自觉理解和自主选择。对转售价格维持采取可抗辩的违法推定的分析方法具备适合性,但其依据不是“原则禁止+例外豁免”下的逻辑推导。为了避免可抗辩的违法推定陷入本身违法的陷阱,应着力构建转售价格维持的抗辩体系和抗辩清单,以此保障抗辩实质化。对转售价格维持执法案件的事后评估有助于执法政策优化和分析方法改进。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此,要加强和改进纪委的制约监督,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要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1﹞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形成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政治氛围和政治文化,要在决策和决策执行中,以及通过对执行结果的检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制约。要加强和改进社会舆论制约监督,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做到权力公开、责任公开、财产和相关事项公开,要建立并不断拓展对“一把手”进行制约监督的渠道,正确对待和不断改进舆论监督。
简介:在我国,许多决策从制订背景到讨论过程及最后拍板定案,人们一无所知。一旦决策者认为到了该公布决策的时机,“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媒体就不断宣传。不臂是否惊诧,是吾理解,群众只能无条件贯彻执行。这种墩法最极端的表现是”文革”期间。对那场史无前例的浩劫,究竟为什么会作出发起全国性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决策,是谁提出的,决策时有没有讨论,在多大范围内进行了讨论,有没有人提出反对。反对的声音有多强烈等等,媒体一律没有报道,人们也无从知晓,反正媒体对“中央决策”的内容一宣布,就出现了决策者振臂一呼全国上下齐响应的。壮观“场面。至于到底谁该为“文革”决策负多大责任,我们至今仍无从知晓。这种封闭决策过程的做法,并非始于“文革”,也未终于“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