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1996—2005年的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标准差、变差系数对我国3大地带及地带间地面交通线路密度的绝对差、相对差进行了测度,表明3大地带内部及地带间的相对差和绝对差都很大且存在扩大的趋势.区位熵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区位熵大于1的省域集中在东部,西部区位熵普遍偏低,尤其是西北地区的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甘肃、宁夏等省域的区位熵都在0.5以下的极低水平.对主要人文影响因素的相关性分析和主成分回归分析表明:地面交通线路密度与经济、社会诸多因子的相关性都很强,其中与城市化水平的正相关性最强,与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工业化水平及第二产业产值比重的负相关性较强.
简介:应用兴化湾海域枯、丰水期(2006年12月、2007年4月),大、小潮期的水质监测资料,分析了该海域水体中石油类的分布特征,并根据不同的海洋功能区的水质要求,选取第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值为指标,采用单项指数法,评价了兴化湾海水中石油类的污染程度.结果表明,该海域石油类浓度范围为0.003~0.320mg/L,高值区主要分布于江阴半岛西南侧.枯水期的石油类浓度远高于丰水期,其中,位于水质二类区的站位超标率分别为71.0%和17.0%,水质三类区中航道和锚地区站位的超标率分别为3.6%和0;总体超标率则分别为47.5%和11.0%;与历史资料的对比结果表明,兴化湾石油类浓度的变化幅度较大,可能与船舶突发性事件有关,并且浓度总体呈上升趋势.此外,还讨论了相应的污染控制对策措施.
简介:探索研究流域非点源氮污染控制的有效措施,对于治理改善水环境恶化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以山美水库流域为研究区域,建立AnnAGNPS氮污染模型,通过情景模拟技术分别模拟了河岸缓冲带、适量施肥、免耕、少耕、梯田和退耕还林等最佳管理措施的非点源氮污染削减效率。结果表明:(1)梯田与退耕还林对氮的削减率较高,均高于15%;免耕较低,为13%;少耕、合理施肥、河岸缓冲带削减效果有限,低于10%。(2)河岸缓冲带、少耕、免耕、梯田等措施的总氮削减率在不同月份的变化趋势与泥沙削减变化趋势一致,在7月和8月有较高的削减率;合理施肥与退耕还林的总氮削减率则与流域施肥状况相关性更高,在2—4月份有较高的削减率,因此山美水库流域水环境改善应结合非点源氮污染治理和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简介:九龙江流域的水环境安全是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本研究综合运用了污染指数法、季节性肯达尔检验和富营养化评价标准对九龙江流域主要的4个断面的监测指标进行水质评价和变化特征分析.研究发现九龙江水质状况整体较好,但是上游地区的雁石桥断面水质连续几年氨氮、BOD5和总磷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也最高,并且趋势分析中发现雁石桥断面的氨氮和总磷呈显著上升的趋势.上坂、西陂和江东桥断面水质指标多为Ⅱ、Ⅲ类水,水质较好,其中上坂断面水质又稍差于西陂和江东桥.营养程度评价发现江东桥和西陂库区大多处于中营养阶段,但是有向轻度富营养化发展的趋势.九龙江水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是畜禽养殖污染、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
简介:有害植物治理是生态学面临的重要难题.为控制危害广州市龙眼洞林场的大型木质藤本金钟藤(MerremiaboisianavanOoststr),本研究进行了治理技术的探索.通过比较大面积化学除莠、人工清除和隔离带式化学控制3种方法对金钟藤及环境的影响,阐明了各种方法的利与弊.大面积化学除莠和人工清除虽能清除金钟藤,但都造成了地表长期大面积裸露,从而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同时前者还引起环境污染.隔离带式化学控制既能在较长时期内有效遏制金钟藤的扩散,为林地由外到内恢复创造条件,又避免了水土流失.隔离带式化学控制试用了斩荒(草甘膦.乙羧氟草醚混剂)、国产草甘膦、农达、2-甲-4-氯4种农药,综合控制效果以斩荒最优,有效控制时间180d以上,第180d对地上部分、绿枝条和老茎鲜重的抑制率分别为85.8%、99.7%和70.0%,明显高于单一使用草甘膦.国产草甘膦与进口农达无显著差异.金钟藤老茎占地上部分近一半的鲜重,老茎受抑制率低、抗药性强,是金钟藤抗除草剂能力强的主要原因.
简介:在中国科学院三江平原沼泽湿地生态试验站的毛薹草(Carexlasiocarpa)沼泽中,建成了水位增温协同控制样地。通过水位自动控制设备,实现了沼泽湿地中的原位水位控制,在保持微气候与天然湿地一致的同时,可以对水位进行精确的控制。同时,为了研究全球变化背景下水位与气温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协同作用,选择了4种水位(-20cm、-10cm、0cm和10cm),采用开顶箱(opentopchamber,OTC)被动增温方法,进行水位增温协同控制。在该控制样地中,设置了包括水位与增温交互控制在内的6种处理,每种处理重复布设5个样方,共计30个样方,每个样方的水位独立控制。该控制样地的建成将为湿地生态系统过程与功能的相关研究提供强有力的实验支撑。
简介: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长春、黑龙江、大兴安岭专员办:《国家林业局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3]4号)下发以来,严格限制了勘查、开采矿藏和风电场项目使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有效减少了新增矿山和风电场项目的数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继续巩固禁限成效,切实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勘查、开采矿藏和风电场项目使用重点林区林地,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