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引言信托制度源于英国衡平法上的用益制度,被认为是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独特的成就。自从我国引入信托制度后,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信托法律制度的设计在全世界范围内正伴随着信托实践的变化而经历重要变革。《信托法》颁布于2001
简介:惩罚性赔偿(punitivedamages)的概念源于英美法,是与补偿性损害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损害赔偿,是指当被告以恶意、故意、欺诈或放任之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原告受损时,法庭判定被告承担的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①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我国立法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侵权责任法》中有限的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侵权类型针对的都是人身损害,未见在财产损害的侵权类型中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没有进行特殊规定。
简介:间接代理是我们学习民法总论代理制度时,经常被提及的一个概念,但是教科书一般对之仅仅限于概念的介绍,缺乏深入的探讨。当我们对间接代理稍加思索时,我们却发现很多问题,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们是代理下的分类,还是仅为直接代理说明的参照?间接代理是否就是《合同法》委托合同中的第402条和第403条?倘若如此行纪又与间接代理存在何种关系?
简介: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2001年我国第一次修订著作权法时增加的概念,“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称谓源于《伯尔尼公约》。第二条之一.“‘文学艺术作品’一词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录像制品是我国长期以来的既有概念。
简介:10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和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广东都源律师事务所和四川郎酒集团协办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高端论坛在深圳举行。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王自强司长在介绍著作权修法基本情况时明确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修法过程中作为不同利益主体的协调者的角色定位,
简介:<正>我国没有商法典,当前调整企业及其交易行为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和商事单行法。完全打破这一格局,在制度上重新整合,在民法典之外制定一部像德国和日本那样的商法典,在现实上是不可能的。但是,民法和商事单行法是否存在对市场交易的制度
简介:<正>一、经营判断规则在公司法制度中的体系功能公司法的法律关系粗略可以分为两类:外部法律关系和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相关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有限责任原则,该原则主要调整公司(包括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该原则被认为是公司法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作为一种平衡,在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制度的同时,在理论上和司法上承
简介:1985年国庆节刚过,当时自己所在的单位——山西省出版总社和山西省出版事业管理处,就接到国家版权局(85)权字第2号文件——《关于南京版权培训班的通知》。当年的老处长胡同发在经总社领导的同意后,将文件批给了担任省出版管理处副处长的我:“经和社领导研究,王中秋同志参加——胡同发1985-10-19”。这份文件至今保存在我——一名普通老版权人的业务档案袋中。
简介:自网络产生之日起,就以信息共享为己任,参与其中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无限制地匿名使用资料和信息。然而,资料共享跟著作权发生了冲突。在国际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同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扩大和深化。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一个利益巨大的经济部门,传统的著作权人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
简介:对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行为的侵权责任认定,目前司法实践中的通常作法是从帮助侵权角度予以认定。但在乐视诉杭州在信案中,二审法院则采用了与以往案件不同的作法。该案中法院不仅从帮助侵权角度对被告的行为性质进行了评述,同时亦对被告行为是否构成教唆(引诱)侵权行为进行了评述,
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的《世界版权公约》
论信托在我国民法典中的法律主体地位
论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的合理性
论间接代理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具体定位
论录像制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重新定位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高端论坛在深圳举行
在民法与商事单行法之间——以经理权为例对制定“商事通则”的思考
经营判断规则在公司法上的体系功能及其在实务中的适用
谨献给在中国播撒版权知识火种的人们——对1985“南京版权培训班”的回忆
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网络著作权——网络资料私人共享在德国的刑事立法和实践
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的《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1和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于3月中旬在香港召开国际研讨会
电影栏目与教唆(引诱)侵权及帮助侵权行为的认定——乐视网诉杭州在信案
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的《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之一和之二
《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1952年在日内瓦通过的《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1、2和3
欧盟委员会批准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在互联网上播放音乐的一站式许可协议
《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的《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1和2
《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1952年在日内瓦通过的《世界版权公约》及附加议定书1、2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