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正畸拔除上颌单侧中切牙矫治模式的可行性及临床治疗的要点.方法从40例切牙外伤正畸病例中,选出患者19例.其中安氏Ⅰ类错(牙合)10例,安氏Ⅱ类错(牙合)7例,安氏Ⅲ类错(牙合)2例;男16例,女3例,平均年龄14.5岁,均存在牙量与骨量不调需拔牙矫治病例.所有患者采取拔除外伤中切牙及其它三个象限第一前磨牙模式进行矫治.矫治后对临床资料做回顾性的研究,并进行临床疗效评价.结果19例患者均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矫治后拔牙间隙关闭,前牙覆(牙合)覆盖正常,中线基本正中,侧貌得到改善.采用治疗前后配对t检验方法,发现牙性指标4项:U1-NA(27.5°至23.3°)、L1-NB(36.4°至32.5°)、L1-MP(97.2°至93.5°)角度减少,表示上下中切牙的倾斜度减小,U1-L1(11.83°至124.4°)角度增加,表示上下中切牙的凸度减少;软组织指标2项:上唇凸点-E线距(Ls-E)从3.5mm减小到1.2mm、下唇凸点-E线距(Li-E)从4.1mm减少到1.5mm,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遵循个体化原则,用Bolton指数指导设计和有效支抗控制,非常规拔牙模式矫治,能够达到预期目的.
简介: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
简介:本刊自2008年起,每篇文章后均标注该文的引用格式,便于读者撰写文章时规范引用。
简介: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使用纲丝尺寸表示为0.046cm(0.018英寸),牵引力大小表示为0.56N(2.0盎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