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确立的责任方式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本文通过结合分析我省执法实践中这三种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出现行的及其配套的法规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无刑事责任的规定;二是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规定不足;三是不重视民事责任的规定,以致于导致草原法律、法规操作性差,不能适应现在形势发展的要求,不利于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管理的效果大大降低,并结合草原执法实际,提出了完善草原法律制度的几条建议.
浅谈完善草原法律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