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介绍]1997年6月12日,赵青为捍卫教育方针,维护教学质量,被犯罪分子杀害。1998年8月28日,福建省政府批准赵青为烈士并将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交给赵青父母赵XX、陈XX。此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在区民政局对烈士家属发给了抚恤金,并于同年12月,区民政局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向烈士家属再发褒扬金10000元,并召集烈士父母及配偶林某协商褒扬金的具体发放办法,双方均同意将10000元褒扬金分别捐献给两所小学。1999年元月,烈士配偶林某电话告知区民政局,称自己作为烈士女儿的第一监护人有权决定把褒扬金留给烈士的女儿,但烈士父母赵某、陈某未表示同意。1999年4月14日,区民政局经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将10000元褒扬金发给烈士的女儿林XX,并向赵XX、陈XX作了答复。1999年5月1日,赵某、陈某向市民政局提出复议申请。6月3日,市民政局以信函方式答复赵某、陈某,认为区民政局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赵某、陈某不服,认为他们对10000元褒扬金应享有百分之五十的权利,遂向区人民活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依法发给原告赵某、陈某享有的烈士褒扬金5000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简介:如果说十面'霾'伏,我们可以戴口罩,那么面对垃圾围城,我们该往哪里逃?这样的问题抛出来,恐怕大多数人一时间难以有所反应,进而仔细想想,大抵又会觉得,'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简介:<正>2000年初,溧阳市原社渚、河口、河心、殷桥"三乡一镇"合并,组建为新的社渚镇,地域面积达126.3平方公里,成为"常州第一大镇"。但这是一个既贫穷又破旧的"大镇";财政帐户上只有1.44万元,合作基金会还欠着农民182万元股金;集镇"路不平、灯不明、车乱停",居民和过往客人"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对社渚的"脏、乱、差"怨声载道。面对这样的现实,新一届党委、政府提出了"3年建设新社渚"的响亮口号。两年过去了,"二纵五横"的集镇道路框架拉出来了,集镇东延北扩,建成区面积达3.5平方公里,社会总投资额达2.5亿元,一座基础设施齐全,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配套,充满现代气息的新型小城镇已初具雏型。没有向上面伸手,没有向群体集资,没有向银行借贷,靠的就是市场运作这只"神奇的手",通过资本经营,社渚的小城镇建设日新月异。社渚镇的实践,为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走出一条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创新之路,提供了多方面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