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颁发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职能发生了变化。作为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指为保证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帮助电力客户进行安全、经济、高效、合理用电,对客户进行的检查、指导和帮助的服务行为,而非行政执法行为。本文就用电检查的法律性质和违约用电的纠纷处理办法进行探索阐述。
简介:摘要国企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对于国企改革的关注度越来越大。党组织如何参与到国有企业的治理中,为党组织参与提供一个什么样的保障机制,目前已经成为国企中党组织介入领导的重要研究问题。将国企分类改革提出作为契机,分类参与是党组织参与到国企治理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根据这个逻辑,党组织可以通过直接干预或者间接引导两种方式来参与到国企治理之中。为有效实现党组织参与的“收放自如”,避免陷入以党代企的误区。需要通过完善和整合相关立法来构建系统的国有企业法律制度体系,这样就可以让党组织参与变得有法可依。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法律性质和违约用电的处理方法的探索
党组织参与国企公司治理的途径与法律保障研究——以国企分类改革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