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我国大部分机关将电子文件转换成纸质文件,经正式签署后归档保存,原电子文件保存在各形成部门,没有归档,处于分散保存状态。也有一些单位将归档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分别归口到档案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这两种做法都有明显的缺焰。机构内部各部门或文件形成者个人主要看重的是电子文件在处理现行事务当中的作用,由他们自行管理电子文件往往出现短期行为,而且管理不规范,做法不统一,造成机构对这些电子文件的失控。信息技术部门统一管理机关电子文件,常常把电子文件视同于一般的电子信息,主要着眼于技术管理,而不能从现实和历史的结合上全面把握电子文件的价值和联系性,对其真实性、完整性、长期可读性的保障措施不够得力,因而无法达到留存真实完整的社会记忆,确保其行政有效性和法律凭证性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