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前言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初,由其主导的台湾土地改革曾经对台湾社会产生深远影响。所谓土地改革包含“市地改革”和“农地改革”两个方面。国民党当时的土地政策为:“对于城市用地,应抑制土地投机,取缔不劳而获,力行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的办法,实现市地的地权平均。对于农村耕地,……以达到实施耕者有其田的目的。”潘廉方:《台湾省实施都市平均地权之回顾与前瞻》,“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健全经社法规工作小组编《平均地权条例立法沿革及理由》,台北:“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1988。一般来说,土地改革指的是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农地改革。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农业地权制度的改革,包括“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与“耕者有其田”;二是指农业土地利用的改革,地权制度改革在20世纪50年代一次完成后,相关农业土地利用的改革曾经多次进行,因此也有学者将台湾土地改革进行分期讨论。国民党甚至在2007年还提出了推动“第三次农地改革”的政见,声称以“小地主、大佃农”的方式,让有土地的农民把土地租给有耕作能力、年轻专业的农民,进行大面积的经营。任晓娜、张瑞娟、李超:《台湾省第三次农地改革“小地主大佃农”政策研究》,《世界农业》2015年第12期,第211~216页。由此可见,土地改革在台湾社会有很深的历史影响。本文主要讨论“第一次土地改革”(1949~1953)的研究文献,此次土地改革研究者众多,也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次台湾土改。
简介:20世纪初乌拉圭在巴特列-奥多涅斯总统的领导下进行了一场领先于整个拉美地区的改革,改革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等多个方面,体现了经济民族主义、社会福利和政治民主的原则。改革调整了市场、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奠定了乌拉圭现代国家的基础,使乌拉圭成为拉美的模范国家。乌拉圭之所以能够率先进行这样一场改革,是由于乌拉圭的历史特性与巴特列总统个人作用的结合,前者包括乌拉圭弱势的殖民地遗产、民众对两党长期争斗导致的政治暴力的厌倦、19世纪70年代之后国际经济体系的形成对乌拉圭政治稳定的要求,乌拉圭早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带来的新阶级的成长和工人运动的开展等。后者包括巴特列特殊的经历、成熟的思想和超凡的领导能力。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有效结合导致乌拉圭率先发生了这场较为成功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