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知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重要。街头鳞次栉比的外国语学校,厨师裁剪技校,电脑、美术培训班等等即是很好的例证。这类成人学校及一些职业技术教育统属社会力量办学。按规定,社会力量办学应依法纳税。但也应看到,其与一般意义上的纳税人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的:一是社会力量办学均具有民办非企业的性质;第二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社会力量办学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级教委。笔者认为,实行教委源泉控管,代收代缴正是这样一条提高社会力量办学征管效率的“捷径”。具体设想如下图:图示说明:1、教委作为代收代缴单位,应在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并在指定银行开设代缴税款专用账户。2、教委及其所属社会力量办学
简介:<正>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事业改革正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顺利进行,原有的社会保险会计制度已不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应尽快建立以“个人帐户”、“基金增值”、“成本管理”三个核算体制为中心的、全面反映基金运营的新的社会保险会计制度。个人帐户核算体制个人帐户是用来记录劳动者一生个人缴费及其利息收入的专户,其核算的正确程度直接与其退休后养老金计算有关,是新制度建立中的一项最关键的工作。(一)设立“个人帐户”一级会计科目。所有参保人员(不分所有制性质)的个人缴费均转入此科目核算。不准用个人缴费直接冲转基金支出,当年的个人缴费在年终结帐后将单位缴费额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同计算出来的利息一起转入“个人帐户”科目。每年还要计算出累计结余额的利息,转入“个人帐户”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