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些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频发,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案件的复杂程度在不断增加,导致案件审理的难度也在逐渐增加,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非常不利。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民间借贷的活跃度也在提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数量也在持续增加,增加了法院的执法压力,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本文主要对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方式与手段进行研究与讨论,通过对民间借贷概念、内涵、现状、特点、问题等进行全面研究,从而更好地制定合理、科学、有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审理策略与方法,降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生的概率,推动民间借贷市场更加良性发展。
简介:张荣异因做生意缺乏资金,1998年8月6日向苏秋珠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到苏秋珠人民币30000元,期限一年。若借期一年利息按8%计算,若借六个月内利息按10%,借一个月算两个月利息,二个月算三个月利息,以此类推。张荣异98年8月6日”的借条给苏秋珠。同日,符其英为张荣舁的借款提供担保,并在该借条上签“担保人:符其英(陀烈小学校长)担保至还清以上欠款止。98、8、6”。张荣异、符其英均在借条上加盖各自的指模:借款期限届满后,张荣昇未依约还款,苏秋珠遂于2003年6月2日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符其英还清本金30000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