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孙正聿教授的《哲学通论》是"一部专著性的教材",其专著性和教材性全都有赖于它在西方哲学史中有其根基;具体来说,《哲学通论》的哲学史底蕴主要来自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体现在:整本《哲学通论》在其最主要的几个问题节点上都借助于黑格尔哲学来建构自身的思路和结构,从而使这本专著性教材与黑格尔哲学形成了深刻的内在理论关联。《哲学通论》最具创意也最有特色的三个思路是:作为哲学思维方式的"反思思想"维度,作为哲学核心问题的"思想客观性"问题,以及作为哲学历史演进的"本体论中介化"进程。这三个思路都是以黑格尔哲学为基础,并在与黑格尔的深度对话中建构发展起来的。
简介:从哲学观上看,文化是哲学的背景,哲学是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人文的思想文化是属于特定民族的。文化的民族性决定了哲学的民族性。因此,西方环境哲学仅仅是属于西方民族的“西方环境哲学”,而不是普适于所有民族的“一般环境哲学”。西方学者所创造的环境哲学理论是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下生成并按照西方哲学的思维逻辑构造起来的,因而这种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存在着先天的理论缺陷和困境: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自然中心主义”,都是对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的否定。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理论实质,就是要在自然与人之间作出选择:“到底应该用人去消解自然呢,还是用自然去消解人?”由于二者都以消灭对方为基本的价值指向,因而我们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内部找不到使这两个“中心论”得到和解的任何可能的途径。西方的环境伦理学仍然在西方主客二分的架构下,按照西方传统伦理学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去解释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问题,也必然陷入理论困境而不能自拔。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中不存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分法”,而是采用“天、地、人”的三分法,通过“道”去解释“天、地、人”的关系。中国哲学坚持“德”与“道”的统一性,用“道”解释“德”:“道”是“体”,而“德”就是按照“道”去行“人之事”。“德”,不是由外部强加给个人的伦理规范,而是一种通过对“道”的“体悟”而达到“觉”的一种“境界”(觉悟),这种“德”就是“道德”。西方环境哲学要想消除它所遇到的理论困境,就需要从不同于西方文化背景的中国的文化和哲学中去寻找新的理论资源。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是环境哲学的“故乡”,它对于当代西方的环境哲学�
简介:毫无异义,历史概念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然而,对它的理解却并非毫无疑义,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历史概念。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在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历史概念的时候,很少直接由其历史概念本身的逻辑切入,多是由物质生产、交往形式等概念切入,这就导致了对历史概念本身的逻辑某种程度上的忽视。本文从马克思研究历史概念的逻辑向度切入,认为在《形态》中,马克思研究历史概念的思路是在三重逻辑向度中蜿蜒前行的,一是客体向度,二是主体向度,三是批判向度。这三种向度是相互缠绕的,在批判中厘清历史与自然、历史与社会等客体的关系,在批判中廓清历史主体创造历史的现实关系,在批判中划清与所谓人本主义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观的界限。这种逻辑向度上的全面覆盖,保证马克思凝练出了科学的历史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