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末民国时期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重要阶段.本文主要考察中国近代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总结中国近代司法改革的基本特点,探讨中国近代司法改革的意义及历史启示.
简介:日本殖民统治者在台湾推行严刑峻法,通过引进西方现代司法体系,来奴役台湾人民。台调会为接管台湾司法做出了初步规划,这种准备是十分必要的。1945年10月,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长官公署展开对台湾司法的接收与重建工作,处理各种各样的困难。台湾司法体系的去日本化和中国化过程中夹杂着一系列的冲突。台籍司法人才必须立即学习国语国文,熟悉中华民国的法制,与新来的管理者沟通,面临重重挑战。
简介:1980年4月,在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上,胡乔木同志指出:“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在十年编纂地方志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笔者对《公安·司法志》编写的指导思想和编写方法等有关问题,试加论述,管中窥豹,略抒己见,就教于修志同仁。指导思想编写社会主义《公安·司法志》,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全面地记述当地公安、司法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探索其发展规律,揭示
简介: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是现代刑事法律“有利被告”思想的表现,也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具有丰富的内涵。本文立足于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从刑法学、经济学和诉讼制度等角度对其作了一些初步的分析.
简介:龙泉司法档案是建国后从龙泉县原地方法院完整接收而来的,现保存於浙江省龙泉市档案馆,共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三件卷宗,八十八万余页,时间自咸丰八年(1858)始,至1949年止,是目前所知民国时期保存年代最为完整的地方司法档案。
简介:
简介:作为一部志书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志,如何做到既编写得体,又博观约取,如何写出13年来司法部门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存在问题?这里,我结合几年来从事政法部类责任编辑的粗浅体会,谈几点不很成熟的意见。
简介: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最重要的内容,我认为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和“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简介:2013年9月,台湾当局的国民党"立法院长"王金平因帮该院"立委"、民进党党鞭柯建铭"关说"("关说",指代人陈说,引申为用言辞打通关节,与大陆的"说情"意思相近)一件司法案,受到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的严厉斥责,被国民党考纪会撤销党籍。王金平为保"院长"高位,情急之下决定走诉讼之路。2015年春,拉锯多时的王金平党籍案官司因国民党党主席换人撤诉而落幕,但此案对国民党造成的负面影响及其伤害,恐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
简介:5月14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宁夏通志·司法公安卷》稿评审会。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副主任、宁夏社科院党组书记齐岳,《宁夏通志》总纂张万寿、吴忠礼,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刘天明、副主任范宗兴以及评审人员与该卷编纂领导小组及承编单位负责人、副主编参加了评审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巡视员、该卷编纂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占元主持会议并汇报了志稿编纂情况。
简介:新发现的浙江省龙泉市档案馆藏民国地方法院档案,共17333卷,88万余页,时间自咸丰八年(1858)始,至1949年止,是目前所知民国时期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地方司法档案。龙泉司法档案的史料价值主要体现在司法史、社会史、法律社会史三个层面。它为研究中国司法从传统到近代的演变,包括制度、程序、法理、实践等各方面的过渡和衔接,以及法律与社会变迁之关系,近代浙南地方经济民生、政治军事、宗族组织、婚姻形态、社会问题等各个方面,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简介:唐胡演墓志是一方新出唐人墓志。志主胡演是初唐司法官员,先後出任大理少卿和刑部侍郎。但两《唐书》未予立传。墓志提供了关於胡演及其家世更为详细的信息,可与《资治通监》、《元和姓纂》等传统史籍比勘。本文对胡演的生平作了考释,又对唐初十二军制以及司法政务运行所涉及的唐代囚帐管理、参与死刑覆议的两省官员范围进行了讨论。
简介:金熙宗以后的多重路制包括兵马都总管府路、转运司路、盐使司路、提刑司路(按察司路)。兵马都总管府路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建置,承担了金朝地方司法审判的大部分事务,具有鞫审、纠平之权。转运司路、盐使司路的司法事权主要体现为对地方经济司法的分工。提刑司路(按察司路)在司法上的职掌主要是问狱、纠劾。金朝多重路制之间存在着司法分工与互动,共同完成了金朝地方司法事务的诸多环节。
简介:她身为女性,却不让须眉,是著名救国会“七君子”之一。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曾是响彻上海的名律师,汀青受审时点名让她辩护。重庆谈判期间,她与毛泽东畅谈时局,无拘无束。新中国成立后,她担任了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她就是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亲密战友——中国民主同盟领袖史良。
简介:1789年,法国爆发了大革命,摧毁了旧有的国家机器,对法国历史乃至世界近代史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随着革命的深入,法国国王存废问题以及对国王的审判都存在极大的争议。尤其是审判路易十六,作为重大的政治事件之一,其诉讼过程及所追求的价值理念能深刻地反映出大革命时期的刑事司法实践。
简介: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责任的司法根据包括法律根据和政策根据两个方面。它具有表现形式多样性、颁发主体多元性、鲜明的政治性、强烈的针对性、政策根据的刑法性等特征。它对于当时的社会转型、制度重构、巩固政权具有积极的意义,其实践做法对于当今刑事责任司法如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于时代的政治需求,如何正确处理好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提供了经验和启示。
简介:恢复性司法是一种全新的看待罪与罚的刑事理念,一种强调以“被害人——加害人”为中心构建刑事纠纷的调处机制。根据恢复性司法理念及其调处机制的特点,笔者选取广西壮族民族习惯法作为比对样本,寻找其内在的恢复性要素,以探讨法律移植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以恢复性司法机制为借鉴,通过民族地区刑事特别立法、引入民族习惯法刑事和解机制及刑事民族习惯法查明机制三个层次的制度设计,来对壮乡少数民族习惯法介入刑事解纷领域的进路进行初步设计与构建。
简介:阿洪“说和室”是由阿洪主导的回族聚居区恢复性司法的一种模式,它以伊斯兰规范和法律规范作为恢复性司法的依据,充分发挥阿洪和伊斯兰规范在解决犯罪中的作用,对犯罪给被害人、人际关系、社区造成的损害进行恢复。它所要达到的不是使状态和人回到原先的条件下,而是朝新的方向迈进,呈现一种饱和和满溢的状态。它将恢复性司法建立在宗教的信仰上,使其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和永恒的有效性。
简介:明清笔记小说中的案狱故事不仅描摹了司法实践活动,同时也传达了当时民众对于司法实践的认知、态度和情感。由此可以解读出乡民视野中对国家法律的基本态度,以及民众心目中的情、法之辩。本文以案狱故事为例,考察明清乡民视野中的法律认知与司法实践,试图彰显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另一侧面。
简介:湖南长沙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中包含了数十枚与许迪割米案有关的木牍和竹简,本文利用这些简牍研究了三国时期孙吴临湘侯国审理这一案件时的流程,并复原了围绕审判流程所形成的文书运作及上下传递关系。同时,对J22-2540号木牍的研究还表明,临湘侯国曾组织了一个临时抽调吏员而形成的“专案组”,来负责对许迪的考实。这些资料揭示了孙吴长沙地区郡县之间的司法运作关系,并展现了具体时空下基层官场的生动实态。
中国近代司法改革刍议
台湾司法的接收与重建
县志中《公安·司法志》的编写
对疑罪从无司法原则的分析
龙泉司法档案晚清诉状格式研究
召开《宁夏通志·司法公安卷》复审会
对如何编写司法志的几点探讨
三中全会司法改革目标解读
蒋介石与台湾最大的司法“关说”案风波
召开《宁夏通志·司法公安卷》稿评审会
龙泉司法档案的主要特点与史料价值
新出唐胡演墓志与初唐司法政务
金熙宗以后多重路制的司法分工与互动
史良:从著名律师到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长
审判路易十六及其启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刑事司法实践
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责任的司法根据:特征、评价与启示
广西壮族习惯法中的恢复性司法要素探析
阿洪"说和室"——回族聚居地区恢复性司法的模式选择
书写法律:明清案狱故事中的民众法律认知与司法文化
吴简许迪割米案相关文书所见孙吴临湘侯国的司法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