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早在光绪年间,有不少人对辫子已经产生厌恶而鼓动剪辫。但当时广州社会流行的粤讴(民歌)告诉我们,把长长的辫子去掉并非易事。清朝统治二百多年,民众本来对剃发蓄辫已成习惯。但鸦片战争爆发,西风东渐,尽管有先进人士明知蓄辫之陋弊,称之为"满洲辫",但莫说国人,即便是海外侨民也少有剪辫者。据说,第一个剪辫的人是旅日华侨冯镜如(冯自由父),时间为1895年4月《马关条约》签订之后。接着是孙中山、陈少白在日本剪除辫子。冯自由说:"乙未(1895年),余随父居横滨,时年十四。一日,见有久未剃头之长衫客二人来访余父,谓有密事相谈,良久始出。后乃知来客为孙总理、陈少白。
简介:在不吆喝'现代''后现代'似乎就与文学无与,在漫天'流行[黄]色'随着商品经济大潮满天铺盖而来的今天,回到文本不但成为一种要求,也成为一种潜在的文化的必然趋势;黄出书社版《夜雨秋灯录》(包括《续录》)的受到读者欢迎即其一例。尽管我们不能把这部作品与'自留学生铺天盖地以来……似乎也不伟大了'(鲁迅语)的《儒林外史》相比肩,但纵观清代乃至明、清两代小说发展史,宣鼎(1832-1880)的《夜雨秋灯录》实不失为一部有文化厚度、有价值的好作品。如鲁莽地给其定位,我们认为:在笔记传奇小说中,它稍逊于'写鬼写妖高人一等'(郭沫若语)的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但高于'以劝惩为旨归'(《滦
简介:民国初期的"剪辫运动"是始于南京临时政府的一项政令。非常有意思的是,最近发现了江苏省南通县(今通州市)"总司令长兼理民政长"在"民国元年五月",即1912年5月发布的"遵饬"剪辫的告示,再次证实了鲁迅关于"革命"之初辫子之真剪与假剪的描述,是多么逼真!告示首先转示了省都督令:据民政司称,民国成立,秩序大定。满清垂辫恶俗,应及早剪除。叠经本都督府通令在案。查近来通都大邑,于去辫一事,早已习为固然,见垂辫者引为奇辱;而穷乡僻壤,风气闭塞,未经剪去者亦间有之。官吏表率人民,商界开通较早,自应率先剪发以为之倡,而在各种学校职员、教员、学生人等,系地方众庶所观瞻,为风俗改良之先导,若复意存留恋,社会更何望一新?合再严切申令,
简介:清末宣统年间,我在武昌陆军测绘学堂读书。除学习日常课程外,还偷看了一些革命书报,接触到孙中山先生的一些讲稿、文章,认识到非推翻清王朝不能挽救民族危亡。当时,大部分同学是“共进会”成员,我经王寿介绍,亦加入进去。其代表人物为方兴、甘绩熙、李诩东、朱次璋等人。同学们经常在校秘密传递革命信息,联络校外新军代表,积极策划起义。辛亥首义前夕,共进会在测绘学堂内掀起了一场剪辫子风潮。一天,下晚自习后,我和李翊东、戴维夏一起,准备了几把剪刀,在同学中倡议剪辫子,得到大多数同学的赞成。剪去辫子就意味“背叛”清朝,有杀头的危险。但同学们无所畏惧,人人争先恐后喧哗不已。于是,我将一个铜脸盆翻过来,在底面上画了一
简介:尽管学者一般将石灯称作“灯幢”,但本文通过考察目前所保存下来的石灯铭文以及相关的文献资料,认为在唐代石灯的主要名称是“灯台”,而早期的另一称呼是“灯楼”.“灯幢”之名并不常见,与毗沙门信仰联系在一起出现在中晚唐.唐初佛教文献也说明在佛教社区“台”与“楼”两种建筑名称可以通用.韩国和日本现存的灯台铭文和文献材料也说明灯楼和灯台的名称较为常见.唐代道教石灯的铭文亦证明灯台系石灯常用名称.灯台之得名或许因为来自传统灯具的常用名称,而在佛教中主要指用于支持燃灯的灯室和顶部作为佛之光明象征的摩尼珠的楼台状建筑.灯台之兴起可能在北朝后期特别是北齐,但目前没有确切的文献证明,学者只能从艺术风格判断太原龙山童子寺石灯来自北齐时代.但北朝至初唐出现一系列宣扬燃灯功德的佛教译经,可能为石灯之兴起提供了文本基础和教义基础.同时,来自道教的灯仪以及当时在北齐较为活跃的祆教之拜火仪式可能也激发了佛教石灯的兴起.总之,石灯之出现是中古时期一个因缘际会的现象.主要流行于唐代,宋明时期有少量存在.